我們住在巴比倫,而非以色列 初代基督徒的首要任務是把人們帶進福音裡,而不是把聖經原則及律法強加在尚未信主之人的身上。 (2023年02月17日)
【作者MARVIN OLASKY】去年我在Twitter上問道:「我們是住在古代的以色列,還是現代的巴比倫之中?」
這個問題的另一種問法是:聖經對於在應許之地上生活的規範及指引,對我們這些身為宗教少數族群的基督徒——生活在非基督徒統治之下「不聖潔」的土地上——有著有哪些程度的應用(或關聯性)?
讓我們把目光回到古以色列國,在那裡,生活的重點是維持聖潔,而不是宣教——上帝把以實瑪利和以掃送至曠野、告訴約書亞要消滅迦南人,並且指示以斯拉要堅持讓以色列人與外邦妻子分離。爲了使應許之地聖潔,上帝下了一道零容忍政策:你們當中不可有耶和華所憎惡之事。
古以色列所住的應許之地,是人類最接近能生活在新伊甸園的一次機會,在這裡,神揀選了一個獨特的民族作為居民。祂給予指引,讓他們知道該如何正確的在應許之地生活(申命記28章),並應許他們,如果他們遵守誡命,一切都會順利。
上帝建立古老的以色列國,以作爲這個世界的模範國家——這是一場完美的試驗,測試良好的典章是否能造就出良善的民族。
神警告以色列人不要學此地其他民族去行「可憎惡的事」(申命記18:9)。但神的典章和律例不僅僅是為以色列人而立,而是同樣應用在其他住在這片土地上的外族人(利未記18:26, 28)。
這樣看來,舊約聖經的要求高度取決於其所在的地理位置:古代以色列人典章的律例旨在保護神賜給他們的土地的聖潔。他們的任務是潔淨這塊地,使其免於污穢的行為,維持著他的聖潔。
信仰的傳播並非當時優先考慮的重點。當某些以色列男人娶了外邦女子為妻,領袖們並不會因新來者的歸依使以色列人數增加而歡欣慶祝。相反的,他們對與外族通婚感到恐懼。
當以色列人離棄他們的半-伊甸園時,先知們相當的憤怒。先知耶利米基於敬虔的義怒讓我們造出了悲歎(jeremiad)一詞(衍生自耶利米的名字 Jeremiah)。耶利米寫道:「耶和華如此說:我領你們進入肥美之地,使你們得吃其中的果子和美物;但你們進入的時候就玷污我的地,使我的產業成為可憎的。」(耶利米書2:5, 7)
然而,對於那些不但住在半-伊甸園之外,而且還是住在反對伊甸園的巴比倫城內的以色列人,耶利米說話的語氣卻非常不同:
信上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對一切被擄去的(就是我使他們從耶路撒冷被擄到巴比倫的人)如此說:你們要蓋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萬主之主;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耶利米書29:4-5, 7)。」
舊約聖經的其他部分也表明,住在以色列境外的以色列人,應該有著與境內以色列人截然不同的政治策略。例如,上帝禁止古代以色列境內的占卜術(申命記18:10-12),然而,但以理被任命掌管巴比倫內行法術的、占卜的及其他哲士(但以理書2:48)。
雖然但以理可以不受這些不敬虔的人們影響,獨立思考及行事,但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他有任何計畫或渴望想要剪除這些人。身為在外地寄居的人,他必須與他們共存——因此,但以理成為了我們可以借鏡的楷模。從西元前605至539年,但以理在至少66年的時間裡,在巴比倫的統治下生活及工作,他總是試著服事一群與他截然不同的外族人,同時仍忠於上帝。
在這個過程裡,但以理及他的三個朋友曾面臨過死亡威脅。當尼布甲尼撒王設立了一個90英尺高的金像,並命令所有官員拜金像時,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並沒有對著這群異教徒發表慷慨激昂地演說。他們僅僅拒絕屈身下拜,便足以讓他們被捕及被扔進火窯中。然而神在火窯中存留了他們的性命。
這幾個以色列人在公開場合裡雖然包容著與他們不同的族群,但在自己的私人生活和家庭裡卻遵守神的命令。但以理在自己的家中禱告,但沒有要求巴比倫的學校也公開地禱告或讀經。我們從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和以斯帖記看到,其他猶太人是如何生活在波斯地——這個帝國境內有127個省,國內還有許多其他民族和語言——以色列人在不同於自己民族的法律統治下與其他民族和平的生活在一起。
在舊約時代,以色列國土上所有偶像都要被摧毀。然而到了新約時代,使徒保羅從未試圖移除雅典城街道上的異教祭壇和偶像(使徒行傳17:17-31)。他和其他福音書作者都強調,要使用任何能宣揚基督好消息的機會,卻從未說基督徒應強制將聖經律法套用在異教徒身上。
再一次,聖經的應用取決於地點:在某個地方合適的應用,並不適合應用於另一個地方。
我們在耶穌的身上也能見到同樣的作為。他把兌換貨幣的猶太人從聖殿——這個全世界最神聖地方——趕出,但耶穌卻沒有把羅馬人從其他任何地方趕出。當羅馬士兵於西元70年摧毀這座聖殿後,以色列已成爲最不聖潔的土地。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一塊土地比其他土地更為聖潔。
古以色列最大的悲劇是,在全世界所有土地裡最不會吸引罪惡的這塊地上,神的百姓依然犯罪了。如果連生活在神的律法所孕育出的最良善的社會環境裡,都無法讓古以色列人忠誠於上帝,那麼上帝聖潔良善的律法在其他更不利的環境裡成功的可能性又有多大?
舊約歷史告訴我們,我們千萬不可驕傲的以為自己有能力在地上建立並維持住一個烏托邦國度。我們應該學到的功課是:罪來自我們自身,而不是我們周圍的環境。神教導人類:即使在最好的環境裡——無論是在原始的伊甸園,還是在以色列的半-伊甸園裡——罪仍潛伏在我們的門前。神讓我們看到自己對基督的迫切需求,並且除祂以外,再無拯救。
當初代基督徒逐漸理解以色列歷史的含意,他們也就理解在新約時代(及之後)傳福音的重要之處。「我的鄰舍是誰?」猶太人對於這個問題原本的回答是「我的猶大弟兄」,但耶穌說:任何有需求的人都是我們的鄰舍——包括所有婦女、撒瑪利亞人,甚至是神百姓敵人的羅馬士兵。
耶穌對他人的全然接納,堅固了早期基督徒的信念。基督徒根據上帝的指示,將福音帶入萬國,而不是專注於捍衛自己的國度。因此基督徒能自由地傳福音,並接納任何相信基督的人——不論其血統、過去犯過的罪、種族或文化為何——至教會的團契中。
Image: WikiMedia Commons / Edits by Christianity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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