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心跳法案疾呼有心跳就是生命 醫師:限8週恐助長地下墮胎 (2019年10月24日)

新聞提供: 基督教論壇報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由「心跳法案公投聯盟」所推動的全國性公投「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一項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進行,修正為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進行?」(心跳法案)今天(十月23日)在中央選舉委員會進行聽證會。「心跳法案」提案領銜人彭迦智表示,一般超音波6-8週可以測得胎兒心跳,從有心跳開始就是生命的開端,所以心跳法案主張,婦女懷胎8週(含)之後,以人工流產中止妊娠(墮胎)就是剝奪胎兒生命權。


受邀與會擔任諮詢專家的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新竹馬偕醫院婦產部主任黃閔照醫師,則從醫學臨床經驗提出,「若國家將中止妊娠的期限訂為8週,將導致非法墮胎盛行,對於母體感染甚至死亡的風險將大為提高。且懷孕8週,連羊膜穿刺篩檢都不能做,這是限縮婦女生育權,從法令和實務都不可行」。

中選會宣佈,將依照〈公民投票法〉規定,30天內針對心跳法案做出准駁或是需進行補正的裁定。 {本文僅部份轉載,全文請參閱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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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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