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宗教局發佈互聯網宗教信息管理辦法 邢福增:壓縮家庭教會空間 (2018年09月12日)

新聞提供: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報道:時代論壇報記者 / 2018年9月12日

【時代論壇訊】

國家宗教事務局於九月十日發佈〈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首次制訂使用互聯網發放宗教信息的規定。熟悉內地政教關係的學者邢福增教授表示意見稿條文完全抹殺家庭教會網絡發佈資訊的空間,加上近月內地打擊家庭教會的氛圍,相信正式立法後也會針對家庭教會。

意見稿收集意見至十月九日,內容共有五章卅五條,分為總則、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審批、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管理、法律責任、附則五部份。該意見稿主要制訂從事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的資格,以及對互聯網宗教資訊內容作出監管,制訂框架,當中不得含有攻擊國家宗教法例、煽動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等內容。而取得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許可證的宗教團體也只可在自建的網絡平台上發表有利於社會和諧的內容,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也不得在網上講經講道或轉發相關內容。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院長邢福增教授對本報表示,早於一六年全國宗教工作會議時,國家主席習近平已提出互聯網宗教問題。再者,除了宗教以外,一六年以來內地已不斷提出網絡安全的問題。所以相信內地政府是要全面地監管互聯網上的信息,其中一個重點是宗教,因此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才會增設有關互聯網的部份,以至現在要推出這個管理辦法。

邢福增指出今次的意見稿所定義的互聯網宗教資訊範圍廣泛,差不多任何形式的網絡資訊都包含其中。而且必須要先取得許可證才可以發佈宗教信息,許可證也只有效三年,之後要續證。意見稿表明,許可證只可由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或團體申請,又表明只有合法團體才可以用五大宗教的名義(第九條),其他的連五大宗教的名字和宗教組織的名字都不能使用。換而言之,家庭教會不可能再在網上發放資訊、不能設立網站。

意見稿內所指對於互聯網宗教信息的管理範圍也相當廣闊。邢福增舉例當中有一條規定不能發佈「假冒宗教教職人員開展活動」的互聯網宗教資訊,在基督教而言,即如果是被視為不合法的家庭教會的牧者,便可以被當成是假冒宗教教職人員,不能發佈宗教內容。此外有一項不能發放「煽動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的資訊也是比較值得注意的,相信意思就是嚴禁向未成年人傳教。

另外,第十八條也提及不得在網上以文字、圖片、音視頻不同方式直播或錄播禮拜、受洗、拜佛等宗教活動。邢福增表示,現時不少家庭教會都會把他們的講道和崇拜等放上網;可是現時按照這意見稿,連文字、圖片也不能放到網上。「那其實還可以放些甚麼?……這樣,宗教空間便被他們壓縮至,用他們的講法,只有宣揚正面的宗教政策的信息和教導才可以。」事實上,意見稿第十六條便已指出,即使獲得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許可證的宗教團體,在自建網絡平台上發佈的講經講道,也只可以是闡釋教義中有利於社會和諧、時代進步的內容,而且需要實名管理。而且,發佈的內容也不能批評國家的宗教政策。

他分析,當局今次推出管理辦法是要堵截漏洞,其實在過去幾年,當局已委託不少學者做了相關的研究,相信是發現互聯網宗教問題嚴重,而且發現互聯網資訊流通散佈廣泛,例如現時拆十架事件很多圖片和消息都是由信徒經過網絡通訊程式散佈。如果監管正式實施,這些發佈資訊的人已經可算犯了法,因其內容可被視為攻擊國家宗教政策。當局發現了網絡是控制不到的世界,因此想堵截漏洞,將網絡宗教空間大幅壓縮。邢福增更指出,近月在新《宗教事務條例》實施後,已有不少家庭教會受到衝擊;相信今次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正式立法後,也會針對家庭教會。「即是即使教會能留低(存在),也不能把信息傳播給他人知道,只能壓縮至一個很小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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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8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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