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拾荒婦遭食環票控 團體發起聯署要求當局撤控 (2018年08月01日)
報道:胡文傑 / 2018年7月26日
【時代論壇訊】
關懷貧窮學校、拾平台等團體在七月廿六日發起網上聯署聲明,要求食環署立即撤銷早前對一名北角區拾荒婦因棄置垃圾於街道而違反清潔條例的控罪。聲明要求食環署落實推行對拾荒者友善對待政策,並邀請食環署執法人員、街坊與拾平台展開對話空間,交流和討論未來在社區發生相同事件的處理情況,重新制訂和修正有關針對拾荒者工作的執法指引。關懷貧窮學校事工主任鄧永謙接受本報訪問指,希望這份聯署聲明能作出公眾教育的效果,讓公眾更多明白拾荒者的處境。
關注拾荒問題的團體「拾平台」於七月廿四日凌晨於面書指一名六十多歲的拾荒女士蘭姐向拾平台求助,她於廿三日晚上在北角收集發泡膠箱和紙皮箱期間,將其中一袋物品,放在距離手推車不足十五米的地上,轉身走到手推車位置,但不足兩秒,突然有兩名便衣食環署人員表露身份,指要票控她,並要求她出示身份證。事主拒絕出示身份證後,食環署人員報警召喚警員到場,最終向她發出告票,指她在公眾地方棄置垃圾,罰款一千五百元。
聲明回應食環署的說法,指出該名拾荒婦並非在公眾地方棄置垃圾,而是在街道上進行紙類回收及處理廢料的工序,並沒有棄置垃圾的意圖。聲明又指政府從來沒有認同拾荒者在公共空間進行的是「工作」,在現時《僱傭條例》中,每星期最少工作十八小時便可定義為一份工作,而街上的拾荒者每一天工作多達十多小時,是完全符合工作的定義。聲明指出兩位穿著便服的食環署職員是次捉拿一個「高齡、堅毅地幫政府、幫社區、幫我們在處理環保回收工作的街坊」是「涼薄與無情」。聲明認為執法人員沒有合理和酌情拾荒者的處境,而是進一步以莫須有的罪名否定他們的身份,社會便會繼續污名化拾荒者,「永永遠遠過著過街老鼠的拾荒生涯,遭受社會標籤、排拒、歧視的傷害」。
除了要求食環署與拾平台進行對話,由拾荒者、食環署和拾平台三方面共同建構有關針對拾荒者工作的執法指引外,聲明還有希望進行「逆構」行動,邀請食環署高層和執法人員參與「拾荒體驗學習」,用一天時間成為拾荒者,做他們的工作,體會他們的處境;同時間,拾平台成員和拾荒街坊亦會參與食環署執法人員的工作,在旁觀察了解他們如何執法,明白更多執法人員的難處。兩者皆希望建立同理心,讓雙方更懂得諒解對方的工作,改善在社區之間的張力。
「關懷貧窮學校、拾平台——要求食環署立即撤銷北角區拾荒者棄置垃圾於街道的控罪聯署聲明」由關懷貧窮學校、拾平台、維修香港、葵芳不是垃圾站、朱凱廸荃葵青團隊、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元朗不是垃圾站、基督徒學會及好鄰舍北區教會聯署發起。
圖片來源:「拾平台」面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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