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制正確觀念守護婚姻關係 (2018年05月22日)

新聞提供: 教會公報

 

【邱國榮 台北報導】

台北中會性別公義部在5月19日上午於士林教會舉辦法律講座,邀請恩典法律事務所所長蘇家宏律師專講「夫妻財產的正確觀念」。

目前民法規定,若夫妻雙方有協議,則契約分為「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若未約定,就適用「法定財產制」。婚前債務和財產原則上不關係到婚後伴侶,可是結婚後所增加的債務與財產,在法定財產制是共同償還、餘額平分,其中一方若所持較多,要分給另一方。蘇家宏表示,夫妻選擇登記哪一種財產制度,要特別注意平衡。

蘇家宏認為不清楚婚姻財產制度,是造成婚姻失衡的要因,他舉例:假使一對夫妻裡,男方家暴或外遇,女方要求離婚,兩人過去未釐清財產分配制度,雙方離婚確定後,男方仍可以得到女方財產。蘇家宏強調,若有必要,甚至要在婚前以書面約定清楚,夫妻財產究竟如何分配,如此才能使婚姻保鮮。

蘇家宏奉勸,生病找醫師,同理,法律問題找律師或具備法律知識的人諮詢;若不想花錢,可向市府、地方法院或律師公會求助,皆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以多加利用。他特別提醒,遇到家暴一定要就醫,就算不想驗傷,也要有醫療紀錄,目的是證據保存,因法庭講究證據,日後若決定訴請離婚,才能取得勝訴。蘇家宏固定每週三上午9點在基督教佳音廣播電台主持法律知識節目,同時間在臉書上直播,歡迎對法律知識感興趣的民眾準時收聽。

(攝影╱邱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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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8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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