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之約:應進行反性傾向歧視立法工作 政府就性別承認展開公眾諮詢 (2017年06月29日)

新聞提供: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時代論壇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於六月二十三日發表關於性別承認的諮詢文件,開始就性別承認議題展開諮詢工作,諮詢內容包括應否在香港設立性別承認制度,以及若設立的話,該制度應有甚麼內容,公開諮詢期將至今年十月卅一日止。

工作小組表示是次諮詢的內容包括:一、應否在香港設立性別承認制度;二、申請性別承認的人所需符合的資格及準則;三、性別承認的程序,希望公眾提出相關的意見,並強調是次性別承認諮詢與同性婚姻、民事伴侶關係及針對性小眾的歧視行為並無任何關係。工作小組將會於公眾諮詢結束後進行分析及第二部份研究,探討若在香港設立性別承認制度,將對現行法律和措施有何影響。

「彩虹之約—共建同志友善教會行動」發表聲明表示歡迎政府開始就性別承認作出公眾諮詢,並認為是次諮詢有望讓跨性別人士得到法律確認其後天的性別身份,有助解決跨性別人士目前面對的各種法律問題。彩虹之約表示會繼續研討諮詢文件及徵詢相關人士意見,並於稍後向工作小組提交意見書。彩虹之約呼籲政府,應在肯定跨性別及雙性人社群的基本人權為前題,作為諮詢的重點,避免跌入由大眾去決定小眾權利的誤區,亦同時積極進行反性傾向歧視及性別認同的立法工作,而不停留在只有諮詢而不立法,竭力保障性小眾的平等尊嚴及權利。

香港性文化學會項目幹事鄭安然則表示現階段正在研究諮詢文件內容,學會日後將會發表意見書。他引用該會在二○一四撰寫的《2014 年婚姻(修訂) 條例草案》所指,對因心理的性別認同與個人生理的性別不一致所產生的焦慮及痛苦深表同情,並促請政府調撥更多資源,讓家長及小孩可及早發現問題,並接受適當的輔導,減輕有性別焦慮人士的心理苦楚。此外,社會上有某些言論,建議要求給予未完成整項變性手術人士,也可以有權變更身份證明文件上的性別;該會認為,為避免社會對性別的觀念進一步混淆,此項建議不宜引用。

政府在六月廿三日的「性別承認議題公眾諮詢展開」新聞稿: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06/23/P2017062300566.htm

政府「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諮詢文件:
http://www.iwggr.gov.hk/chi/publications.html

「彩虹之約」有關性別承認議題公眾諮詢發表的聲明:
http://bit.ly/2tWqg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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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7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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