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品傑:婚姻制度屬立法裁量範圍 (2017年03月06日)

新聞提供: 基督教論壇報

【記者何毓芬採訪報導】

三月24日大法官即將召開憲法法庭,針對同婚釋憲案進行開庭,其後續影響為何?

去年曾出席參與同性婚姻修法公聽會的中正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曾品傑教授表示,這次大法官釋憲原由是有同性戀者向戶政機關申請與同性伴侶公證結婚被拒又敗訴定讞,因而聲請釋憲。

他認為,從歐盟人權法來看,國家是否同意設置同性婚姻制度,屬於立法裁量的範圍,會依照各國的社會背景及文化傳統會有所不同。目前台灣尚未通過同性婚姻,此案應該不至於違憲。另外,目前台灣對非婚關係的異性戀與同性戀皆沒有特別保障,因此不違反平等原則。 {本文僅部份轉載,全文請參閱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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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7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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