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關了!同婚修法送出委員會 明年四月前朝野協商條文細節 (2016年12月26日)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
民法親屬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6日確定初審通過送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尤美女宣佈,同婚法的法源,民法971-1及972條分別修正為「異性或同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本法及其他法規所定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已及「同性婚姻,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按照這法律條文的精神,一旦明年四月底院會二、三讀通過,現行親屬的法律稱謂,「夫妻」將改為「配偶」、「父母」改為「雙親」,而祖父母將改為「二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
召委尤美女表示,依照會議決議,同婚法案送出委員會之後,到明年四月前,將有六個月的時間可以朝野協商,無論是委員還是行政機關提出的專法版本,都可以逕付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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