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考選部長董保城:六缺失四理由反對同婚修法 (2016年11月30日)

新聞提供: 基督教論壇報

【本報數位部整理報導】

同婚修法引起社會極大爭議甚至是歧見,立法院兩場公聽會正反兩方激辯,在29日TVBS的電視公聽會中,反對修法的學者專家從專業角度陳述意見,包括人權平等的普世價值、民法適用的普遍原則,和是否特別立專法的立法要旨等多元面向,進行深入婚姻定義的討論,盼盡力讓社會了解反對並非歧視,而是倉促修法真的有思考不夠周延之處。


消弭性別歧視應從教育開始

前考選部長、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董保城首先發言指出,憲法本文或增修條文沒有「婚姻」二字,但大法官針對362、552、554、696號解釋,包括一夫一妻、人倫秩序之維繫、家庭制度之健全、子女之正常發展、憲法制度性保障,因此同性是否可以結婚面臨憲法「婚姻制度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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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6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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