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憲修法」,應立即停止! 本文由【同運不敢面對的真相】提供 (2016年11月22日)

新聞提供: 網友/機構提供

此次民法親屬篇的修改,是一場「法律的騙局」!


家庭制度是大法官釋字554號所說「憲法制度性保障」婚姻係一夫一妻為營永久共同生活,並使雙方人格得以實現與發展之生活共同體。(釋字362,552,696同意旨)。

所謂「憲法制度性保障」,就是不能用一般修法程序使「民法親屬篇」變更「家庭定義」,必須經由修憲或大法官會議解釋才可以。

大多數人選擇不破壞家庭定義的架構(即單點修法或伴侶法),這就是尤美女急於強行通過法案的原因。因為一旦法務部提出德國伴侶法時,一切都會破功,騙局就會曝光。

更何況,「家庭制度」為「憲法制度性保障」原因未充份表達,後續產生的同性戀教育、言論自由權、信仰自由權受限制等問題未被重視、討論,未作「衝擊評估」,因此,此次民法親屬篇修改是「違憲修法」,應立即停止!

新聞照片:


←前一篇 下一篇→
Created: 2016年11月22日

原始連結 基督教新聞中心 台灣聖經網 中華基督教網路發展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