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推翻德州墮胎令 歐巴馬肯定憲法保障女性決定生育權 教會鼓勵以聖經倫理為基礎作決定 (2016年07月20日)

新聞提供: 教會公報

【張洵宜編譯】

美國最高法院6月27日以5票對3票推翻德州管制墮胎診所的部分法令,此判決適用於全美各地,是20年來關於墮胎議題最重大的決議。總統歐巴馬就本次判決表示「每位女性都擁有憲法保障的權利,可以自行決定生育。」

德州於2013年通過一項州法,規定施行墮胎手術的診所必須取得「門診手術中心」認證,等於建築、儀器及人員配備都必須接受與醫院相同的監督管理標準,醫生也必須取得鄰近醫院的認證。支持者表示此舉可改善病患照顧和安全,反對者指出,這樣一來德州墮胎診所的數目會少於10間,嚴重限縮婦女墮胎權。本次判決出爐後,德州立法機構及法院有可能採取其他方式管制墮胎;全美各地在5年內通過執行的限制約有250項。

美國聯合衛理公會於今年大會通過退出跨宗派支持墮胎組織「生育選擇宗教聯盟」(Religious Coalition for Reproductive Choice),此組織於1973由該會協力創辦,主張墮胎權、全面的性教育及避孕。議案內容指出,此組織「壓迫任何反對墮胎或主張加以限制的聲音」,反墮胎團體「宗教與民主協會」(Institute on Religion and Democracy)的代表約翰•朗培理斯(John Lomperis)表示,此舉證明美國聯合衛理公會「與其他自由派、教勢衰微的『主流』教派分道揚鑣。」

美國長老教會(PC(USA))從70年代開始討論墮胎議題,並於2006年總會中重申,終止妊娠是個人的決定;鼓勵信徒在禱告中尋求聖靈引導作出決定,以聖經、信仰及基督教倫理為基礎。「無論任何決定,我們都必須對上帝負責;不過,即便我們犯了錯,上帝也願意赦免我們。」

大部分拉丁美洲國家都有立法明訂可終止妊娠的情況,包括被強暴、性命垂危及胎兒患有無腦症;至於巴西的規定是,刻意終止妊娠的婦女最高可處3年徒刑。由蚊子傳播的茲卡(Zika)病毒仍在蔓延,引發新生兒小腦症機率很高,因此巴西婦產科醫生歐林匹歐•墨拉耶斯(Olimpio Moraes)積極支持感染茲卡病毒的孕婦擁有終止妊娠權利,而他因贊成墮胎,已兩度被逐出天主教會。上一次是因為他為被繼父性侵而懷了雙胞胎的9歲女孩施行墮胎手術,教會也將女孩的母親逐出教會,性侵她的繼父則沒有受到懲戒。墨拉耶斯說:「我被逐出教會,表示我不能參與聖禮典,這讓我開始思考永生的問題,以及究竟有沒有上帝。我作為醫生,一向致力於憐憫、理解對方的痛苦、尊重婦女關於自身的決定權。」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I)指出,全球有1億5千萬名18歲以下的女孩曾遭受性侵害,每年有1千4百萬名青少女懷孕生產(大多因為強制性行為及意外懷孕)、有2億1千5百萬名婦女無法避孕,因此以「我的身體,我的權利」活動倡議人們認識並追求關於健康、身體、性及生殖等議題的決定權,免於恐懼、壓迫或歧視。(資料來源:RNS、PC(USA)、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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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6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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