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31日截止 滯納金6月3日起開罰 (2016年05月30日)

新聞提供: 台灣國度復興報

財政部表示,目前綜合所得稅已完成申報404萬件,約占應申報件數六成五,但仍有逾200萬件尚未申報,也就是三成五。此外,本(105)年期房屋稅已於本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星期二)截止。財政部呼籲尚未繳納之納稅義務人請儘速於31日截止繳納,以免自6月3日起將遭罰滯納金,每逾2天加罰1%,最高可加罰至本稅的15%。


財政部提醒,請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期限內多加利用便利商店、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等方式繳納稅款,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另利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繳納者,應注意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撥付應納房屋稅款,如有不足,請儘速補足。而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會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另外,財政部也提醒,綜合所得稅網路報繳稅系統不會發送任何電子郵件給民眾,提醒民眾請勿上當受騙。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官網:http://tax.nat.gov.tw/。(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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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6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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