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濟各公布勸諭 重申家庭價值 《愛的喜樂》提醒神職人員接納陪伴離婚與再婚者 維持不接受同性婚姻立場 (2016年04月21日)
【張洵宜編譯】
天主教教宗方濟各長達263頁的《愛的喜樂》(Amoris Laetitia)勸諭於4月8日公布,集結2014及2015年兩屆「家庭」世界主教會議的成果,重申婚姻家庭的寶貴及美好,也鼓勵神職人員盡力照顧脆弱的家庭。方濟各在勸諭公布當天寫了一封信給全球主教,祈願他們受託照管的家庭和人們在聖家庭的保護下,能從這道勸諭中獲得益處。
勸諭分成9章,以慈悲與融和作為兩條主軸。方濟各指出,教會在教義與實踐上必須保有一致,但是各個國家的文化、傳統及面對的挑戰皆有不同,因此教義的某些方面能以不同方式加以詮釋。「議題的複雜度指出我們需要繼續開放地討論關於教義、道德、靈性及牧養的問題。」
在現今的天主教會中,離婚必須由教會正式宣布婚約取消,但只有夫妻心理狀況不佳或違反自由意願時才可以。未經教會取消婚約而再婚的人被視為犯了通姦罪,被禁止領聖餐。方濟各在勸諭中重申需要分辨和關注離婚個案,尤其是遭受不義的一方。這道勸諭不是適用於所有情況的一般性規範,神職人員要推動男女忠貞的基督教婚姻,同時也應以慈悲之心接納和陪伴許多處於脆弱情境的人們,幫助他們融入教會團體,不要讓離婚再婚者感到受了責罰。牧養離婚、再婚者並不表示削弱婚姻的不可拆散性,而是在傳揚愛。「教會要以愛面對人生不完美的人們。」
方濟各表示,離婚、再婚者可通過告解與神父交談,進行良心省察,並正確判斷自己的處境,重要的是保持謙遜、謹慎並熱愛教會。教會要避免傳達錯誤訊息,使人誤以為教會有雙重道德標準,或把聖餐當成交換恩惠的特權。
保守派天主教作家威格(George Weigel)認為,教宗並沒有要求對離婚者與再婚者開放,而是要求教會發揮創意,包容那些陷入困境的人。
提及同性戀議題,方濟各要求教會,「無論性向為何,每個人都應受到尊重,享有基本尊嚴,並受到體貼的對待,要避免一切不公義的歧視,尤其是任何暴力。」但是他也重申,教會維持「絕對不接受」同性婚姻的立場。對不能生育的夫妻,方濟各鼓勵他們以不同的方式表達父母之愛,例如領養子女。立法機構應提供有助於領養和代養子女的方案,但始終要將兒童的利益考慮在內,以政府應有的法律阻止販賣兒童的行徑。
維也納樞機主教循伯恩(Christoph Schönborn)談到方濟各在勸諭中的用詞和風格讓人心感到溫暖,超越了「劃分正常與非正常的外在界線」,不分門別類、不分等級,因為耶穌的目光「不排拒任何人」。(資料來源:RNS, w2.vatican.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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