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談會論十席選委提名 教內選舉能否公平成焦點 (2016年01月27日)
【時代論壇訊】
有關選舉委員會基督教界別的存廢問題,近月再次引起信徒、學者、教內領袖的討論。隨著二零一七行政長官選舉在即,預計政府將於年中刊憲公佈選舉細節。過往四次負責提名基督教選委的機構為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有聚會首次就此議題邀請現任基督教協進會總幹事蒲錦昌牧師就此議題與關心事件的信徒作出討論。大部份講員皆認為過往教內選舉的運作形式不可能公平。
會上,蒲錦昌解釋,協進會於過往四次向政府提交代表基督教的選委名單,其中第二次是將所有有意參與的教內人士名單交予政府抽籤;第一、第三、第四次則舉辦教內選舉,讓每位本港信徒投票選出選委,惟三屆參與投票信徒均佔全體信徒之極少數。今次有聲音反映要聽信徒意見,蒲錦昌對此持開放態度,希望自己作為其中一位決策者,能在決定前多聽不同信徒,特別是年輕信徒的聲音。
蒲錦昌亦按經驗提出反思問題:一、如何定義教會和基督徒身份?是否受洗後才算是信徒,還是決了志就可以?如何證明?二、如何能限制候選人不會用自己的平台只宣傳自己而不宣傳其他候選人的資訊?三、如何能避免造成制度上的不公,避免有大堂會背景的候選人比小堂會的佔優、牧者比平信徒佔優、知名人士比其他人佔優?他表示聽過不同人向他反映不同想法,包括不再設教內選舉、選出更合適的代表,以及讓全港市民選出教內的代表。蒲錦昌認為此事沒法在教內達致一致立場,但希望能讓不同看法的人起碼能交流意見,讓有份決策的人聽見。
過往曾經兩次擔任教內選舉督導委員會成員的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牧師則分享,根據以往兩屆參與督導委員會的經驗發現,候選人當選的原因是在於其知名度和有大堂會支持,而非因為候選人的政綱、對民主的看法,有候選人沒出席諮詢會但最後仍能當選。他認為這不是一場公平的選舉。他認為舉辦教內選舉未能增加民主成份之餘,也能讓基督教成為幫兇,容易讓人操盤,選出支持建制的選委,陷入試探。
有份於二○一一年參選選委的姚仲匡認為,選委制度是一種特權,教會應予放棄,因它並不符合教會倫理的實踐。他指出在上屆選舉過程中的觀察,讓他更感這並非一個公平選舉。例如原本候選人需要在限期時親身遞交參選表格,但卻有兩位候選人遲到卻仍可參選;截止報名參選到投票之日距離只有不足一個月;公開票站數目極少,堂會票站卻只有該教會會友才可投票;堂會自行提早、延長和縮短投票的時間等。姚仲匡認為教會需要思考在此事上其身份是信仰群體,還是只是配合政府的社會制度群體。
宣道會北角堂社關科科主任陳劍雲牧師則從二○○六年北宣成為堂會票站的經驗,講述為何此後不再作票站。陳劍雲解釋,二○○六年時,他本著一顆單純的心讓北宣參加成為票站,希望讓弟兄姊妹學習關心政治,當時他嚴謹地處理投票事宜,可是他其後卻發現很多開放作票站的堂會不是這樣做,更發現開放投票的堂會被污名化,標籤為想增加自身影響力。
講員發言後,聚會設有台上台下開放討論的環節。有關聚會更多詳細內容,請參即將出版的一四八三期《時代論壇》頭版專題。
「『教內選舉』真相你要知——『代表』?『被代表』?」公開講座由香港教會更新運動、香港基督徒學會在一月廿四日於宣道會北角堂康澤副堂舉辦,明光社、使命公民運動、宣道會北角堂社關科、思道平台、德慧文化協辦,約八十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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