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逢家庭重大變故 可服補充兵 (2014年12月25日)

新聞提供: 台灣國度復興報

【生活大小事】為擴大照顧弱勢役男家庭,減輕其家庭照護的負擔,內政部役政署再放寬常備兵服補充兵資格,新增役男的家屬若罹患癌症二、三期以上,經核定為重大傷病者,可比照認定為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役男可申請服補充兵役。此外,役男入營前,若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像日前的澎湖空難、高雄氣爆等意外,役男也可申請服補充兵役,以便照顧家庭。

另外,配合免附戶籍謄本政策,未來役男申請服補充兵役只需具國民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財稅資料和相關證明文件,無需再檢附戶籍謄本。(資料來源: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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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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