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的福音運動方興未艾 政府抵制 (2014年10月20日)

新聞提供: 台灣國度復興報

【國度復興報╱編譯Sophia╱報導】哈薩克東區檢察官畢茲漢諾夫(Nurlan Bizhanov)警告當地官員,「非傳統宗教運動方興未艾」,被點名的這運動單位包括恩典教會、新生命教會、浸信會和耶和華見證人教會。

 畢氏堅稱,這些非傳統宗教運動採行新形式的宗教活動,應該「基於所有地方行政、執法、特殊和全權單位的協調,及與社會機構的合作」,而事先預備,才能獲准舉行。
 畢氏的這件公文被新聞媒體Forum 18發現出現於9月中旬,但遭否認。同時,帕夫洛達區(Pavlodar Region)警方卻正試著關閉新教徒經營的復健中心,警方曾於7月搜捕該中心。據悉該中心被用來舉行禱告會,警方認為沒有先經過政府許可辦禱告會是違法的。
 上述哈薩克官方的動作和公文也針對另一家復健中心而發,這是該國廣泛抵制較小宗教社群,同時採行嚴厲新宗教法的部分行動。這些措施顯然是國營的所謂反教派中心(anti-sect centres)所為,目的在攻擊所謂「非傳統」的信仰,政府控制的全國和地方媒體甚至被鼓勵散播對非傳統宗教的敵意。
 聯合國將於10月30日在日內瓦詳審哈薩克的人權紀錄。哈薩克政府正在預備為其人權紀錄辯護。它在9月16日遞交的聯合國定期審查報告中,辯稱2011年實施的新宗教法是哈薩克在宗教領域最重要的成就之一。該法禁止為敬拜神而聚會,也禁止出版或傳布有關宗教的物品,且未經政府核准不可與人談論宗教主題,這些全都違反哈薩克遵守國際人權規定的承諾。
 畢茲漢諾夫甚至擔憂,非傳統宗教的活動越來越多。其實哈薩克法律條文並未定義何謂「傳統」或「非傳統」宗教,也未規定各宗教團體得按其宣稱的「傳統」程度,而受到不同的待遇。只有第三條明訂:所有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但畢茲漢諾夫尤其埋怨許多年輕人、未受社會保護及事業無成的人紛紛投入「非傳統宗教」──亦即信主。他堅持用來辦宗教活動的復健中心應該辦理執照,並且非傳統宗教團體尋求購買房地產時,應該受到監督。
 中央研究所專家希辛巴耶娃(Sholpan Sisimbayeva)撰寫了長達6頁的分析,該文名稱為《祂的名字是愛》,裡面並無煽動的言論,或呼籲對某個宗教和種族抱持敵意,也沒有聲稱哪個宗教優於別的宗教。但卻遭警方告發。因此中央研究所控告警方誣賴,索賠26,917.2元哈薩克幣(約150美元)。
 無法為被逮著的那本小冊子起訴中央研究所或任何個人,警方轉而發動行政訴訟,科罰該研究所的教會監督者。其實這類行政罰鍰在哈薩克屢見不鮮,去年就有多達150案類似罰鍰案例,單單今年頭10個星期就有50案例。

●為哈薩克福音興旺禱告。
(圖文取材自forum18.org)

新聞照片:


←前一篇 下一篇→
Created: 2014年10月20日

原始連結 基督教新聞中心 台灣聖經網 中華基督教網路發展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