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貸繳清 須辦理註銷登記 (2014年05月05日)

新聞提供: 台灣國度復興報

民眾車貸繳清後,須辦理註銷登記。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部分貸款公司,對於已設定動產擔保交易登記的車輛,於貸款繳清後,往往不會主動辦理註銷,而是將相關文件寄給債務人自行辦理。為了維護民眾的權益,交通部公路總局提醒民眾,車貸繳清時,要向貸款公司確認,是否會協助辦理註銷動產擔保交易設定登記,若債權人未主動辦理,須洽車籍管轄的監理機關辦理。


 辦理動產擔保交易註銷登記時,要備齊資料如下:1清償證明書正本。2動產擔保交易註銷登記申請書正本。3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證明書正本或原設定登記申請書等文件。目前動產擔保交易註銷登記業務,尚未開放跨區作業,原高雄市所轄11個行政區域之車輛,可至高雄市區監理所(楠梓)辦理,若對動產擔保交易登記事項有疑義,詳洽07-3613161轉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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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4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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