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進會公佈防止性騷擾政策 甄敏宜 黎嘉晉 (2013年12月02日)
為消除教會及機構工作間及活動範圍中出現的性騷擾情況,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於今年三月通過制定「防止性騷擾政策」,並於最近完成及公開於其網頁上,供教會及機構參考引用。個別關注性暴力的組織及牧者均認為有關政策有助教會正視相關現象,至於成效關鍵,則取決於全港堂會機構積極參與的程度為何。
以下為今期《時代論壇》頭版專題部份內容:
……基督教協進會總幹事蒲錦昌牧師表示,該會本身已引入了該政策,並邀得四十多位成員組成了投訴委員會,且已為他們提供有助執行防治性騷擾政策的培訓。他指出所邀請的成員,都是男女比例相若,包括不同宗派的信徒及牧者,也有大學教授及社工等,而有關成員可供堂會機構在調查性騷擾事件時邀用。一般而言,他認為堂會機構的投訴委員會成員若有十至八名亦已足夠。
協進會性別公義事工幹事曹曉彤表示,這類案件很多時都因證據不足,以致能成功投訴的機會很低;而一旦被投訴者在調查過程中採取不合作態度,拒絕參與或回應,調查小組便難以就事件作出進一步判斷,但則仍可為受害者提供輔導等支援。
對於教內性騷擾,蒲錦昌指出不少教會在沒事發生前,根本沒考慮過事情會有多複雜,因此牧者除要有相關的輔導及法律常識外,還要配合合宜的指引與機制去協助處理,特別是一旦牧者或長執是事件中的當事人,有關指引與機制就能發揮適切的效用,避免濫用權力……
王秀容表示,自去年K小姐事件發生及經傳媒報道後,的確多了教會及牧者開始關注教內性騷擾的問題,例如向風雨蘭詢問相關處理程序,有的則因不確定某些情況是否性騷擾而要求她給予意見……
胡志偉提醒堂會須注意避免出現一個假象,別以為引入了政策後即可處理教內不義或受害人伸冤的情況,特別是涉及刑事的事件,堂會可能因顧及情面而未能妥善處理,因此應交予警方或其他執法機構跟進,不要為了保持教會的名聲而縱容性侵犯者。「今日仍有一些牧者或信徒領袖,雖然犯事,但不在法律制裁裡面,並且仍在事奉當中,這是相當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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