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法庭裁定 「阿拉」一詞為穆斯林專用 (2013年10月17日)
馬來西亞上訴法院裁定,「阿拉」一詞為穆斯林專用,當地基督教報章不可使用該詞來指稱基督教的上帝,推翻了二○○九年地方法院允許天主教報章《先驅報》使用阿拉一詞的裁決。
該裁決由三名穆斯林法官於十月十四日在馬來西亞的上訴法院一致達成。首席法官阿里(Mohamed Apandi Ali)於裁決中指出,「阿拉」一詞的用法,並不是信仰基督信仰的根本組成部份。這個詞若准許穆斯林以外的宗教使用,會在社會上引起混亂。
大約二百名穆斯林在行政首都普特拉賈亞的法庭之外,高呼「阿拉阿克巴爾」 (上帝是至偉大的)歡迎該項裁決。有穆斯林表示,捍衛阿拉一詞的用法可算為聖戰,而捍衛它是穆斯林的責任。
不過,代表《先驅報》的律師則辯指「阿拉」一詞早於伊斯蘭教,並多個世紀以來,一直廣泛應用於居住於婆羅洲島、講馬來語的基督徒之間。律師表示,他們將向馬來西亞最高法院就裁決提出上訴。「國家必須保護和支持少數群體的權利。」《先驅報》的創刊編輯安德魯神父(Father Lawrence Andrew)認為,「上帝是每個宗教的根本組成部份。」
印尼和不少阿拉伯世界的基督徒繼續使用這個詞,並未受有關的裁決影響。在婆羅洲沙巴和沙撈越州的教會已經表示,不論裁決如何,他們將繼續使用這個詞。
「阿拉」一詞的爭議,始於二○○八年,當時馬來西亞政府以「阿拉」一詞只適用於伊斯蘭教為由,禁止《先驅報》以這個詞稱呼上帝。《先驅報》於○九年在地方法院的司法覆核中獲得勝訴,繼而引發聯邦政府提出上訴。上訴法院今次的裁定指,發行人的憲法權利並未受到侵犯。
在馬來西亞的二千八百萬人中,馬來族人佔其中六成,華人約佔四份之一,而印裔人口也構成人數不少的少數族群。另外,基督宗教信徒則佔約百份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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