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專欄:珍惜盟約 以相愛為目的
記者江碧瑜 撰文
(2012年03月13日)
本新聞提供者: 台灣國度復興報
趁著武昌教會鄭博仁主任牧師忙著招呼客人的當下,我偷偷拍下他的「賣身契」。
 「我們在神和眾人面前重締婚姻的誓約,無論環境如何變遷,我們願意長相廝守、彼此相愛,共度此生。我們定意持守婚姻聖潔的教導,同心建造基督化的家庭,見證神的恩典與慈愛。謹締此約。立約人:鄭博仁,劉香蘭。」
 武昌教會在三月十日舉辦了一場「結婚二十週年以上暨重締婚約感恩禮拜」,廿八對資深佳偶們慎重打理裝扮,再一次飛紅滿面,喜氣照人地站在人前。觀禮的許多家人站在陪伴的行列中,共同為蒙福婚姻作見證,也一起領受婚姻誓約的價值。
 當然,「賣身契」是我說的,按鄭牧師的解說,還不只「賣身」而已,恐怕「心」也要給出去才行,而且是沒有贖回來的一天。因為他說,「婚姻是盟約,不是合約。合約是就著我可以得到的利益去考量,盟約反而要為對方捨己,為他而活,就著我可以給出什麼去思考。」
 原來婚姻不是一場交易,可以獲利了結或停損出場。或者說,婚姻是一場不惜賠本的生意,全然只為對方的利益考量。不惜賠本卻值得投入,為什麼呢?「婚姻的目的,」牧者繼續說,「是兩人成為一體。」
 合一就是目的?是的;相愛就是目的?是的。
 愛的旋律熟悉而又陌生,彌新而又古老。
 上台作見證的佳偶們,無獨有偶,除了「感謝包容」之外,還是「感謝包容」。
 「婚姻的路是一條未曾走過的路,我們都在學習,在基督的愛中共勉。」牧者說。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神聖制度,照上帝真理而行就必蒙福。這些教導,也是歷久彌新的不是嗎?
 以弗所書五章22節是大家最熟悉的,「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不過有個提醒,前一節經文也說「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因此妻子與丈夫應當「彼此順服」。甚至,彼得前書三章7節更提示丈夫應當敬重妻子,「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
 薄薄一紙「誓約」,說的是「捨己」的約定,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盟約。除了基督的愛,還能如何比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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