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陳選舉點票過程不公平
落選回基盟申請司法覆核
(2011年11月01日)
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今屆基督教選委選舉於今日凌晨公佈。落選的回歸基督精神同盟今日下午宣佈選舉無效,將以選舉過程中發現的不公平、不合理情況為理據,申請司法覆核挑戰選舉結果。

十項選舉不公平理據

回基盟強調,曾嘗試向協進會反映,要求改善,但得不到正面回應,因此採取司法覆核的途徑。成員林子健指,早前已跟律師商談司法覆核的申請事宜,將待法援申請,並取得有關司法覆核申請許可後進入法律程序。

以下為回基盟提出司法覆核的十項理據:

一、在點票站,要求監票被拒,候選人只准在距離點票桌約三十呎外遠觀;

二、點票人員在點票時不斷用鉛筆或原子筆在選票上畫或寫字;

三、教內選舉祕書處准許已申請的堂會於投票日前一天開放作投票,但有關公排是不合理及不公道;

四、有堂會票站──沙田浸信會合一堂──只張貼所屬宗派候選人的宣傳品,而沒有張貼基督教協進會印製的全部候選人資料海報;

五、有堂會於投票結束(下午五時)前已關門,對選民不便;

六、大部份票站在填票區域內,沒有間格將填票人與其他人士隔開,或沒有布廉遮掩,讓工作人員或其他選民容易看到,難以保障選民投票的私隱;

七、有兩人沒有在截止時間前親身到協進會遞交表格,而協進會仍然接受,明顯違反其選舉規定;

八、協進會作為主辦教內選舉的機構,容許執委(即李炳光及張洪秀美,兩人均在今屆選舉中當選)參選有利益衝突之嫌;

九、投票不便和不公道。登記成為票站的堂會只有一百七十一間,只限該堂會友投票,其他教友則要到公開票站投票,而公開票站只有十四間。全港信徒約四十萬,對在偏遠地區的選民沒有就近的公開票站,造成不便,而且有票站設於擔任牧職或領導的候選人堂會,形成主場之利;

十、提前選舉日。協進會在九月三日宣佈,教內選舉日為十一月二十日,但在九月六日於網頁公佈,投票日提早至十月三十日。協進會早前解釋,是由於選委會要求協進會於十一月八日至十五日交提名,而協進會在九月三日前並不知道選管會的網上資料,並表示是於九月六日才更新,但選管會在網上寫上的公佈日期為「8月19日」。由候選人提名截止日至投票僅廿三日,比一般區議會選舉的六星期時間為短,影響候選人對選民的宣傳及拉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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