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遭指違反不遣返原則 團體籲建立緬甸人士庇護機制
(2026年05月04日)
本新聞提供者: 教會公報

多個人權組織於4月30日在內政部前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對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甸人士作出限期離境或驅逐處分,違反國際人權法的不遣返原則。20個團體聯合聲明要求儘速推動《難民法》立法。

台灣尚未建立完整的庇護制度。台灣人權促進會指出,內政部「至今未核發任何庇護身分證明文件」,庇護申請常年擱置審查,且在救濟程序中仍催促申請者離境。現場多位緬甸籍人士表示,有人因民主運動遭監控被迫來台,卻面臨驅逐;有人來自戰區被迫逃亡,卻因簽證逾期遭收容。

聯合國報告指2025年為緬甸政變以來最血腥一年。軍方對學校、醫療、宗教設施發動近乎無差別攻擊,已逾400萬人流離失所。相比之下,泰國、日本已提供緬甸難民居留或工作權。

團體訴求停止遣返戰區、建立暫時性居留與資格認定機制、保障基本生存權以防人口販運風險。內政部移民署代表收下聯合聲明但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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