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中舉辦資安課程訓練 實例解說保障會友隱私
(2024年12月01日)
本新聞提供者: 教會公報
【邱國榮台北報導】七星中會財團法人於11月30日上午,假星中濟南教會舉辦「教會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及管理辦法」課程訓練,邀請台中中會三一教會長老張洛洋律師擔任講師,針對個資法的實務案例進行說明,提醒教會在處理會友個資時需謹慎,避免觸法風險。

此課程由七星中會財團法人董事長、星中宜蘭教會楊啟仁牧師主持。他受訪時表示,現今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教會也面臨許多實務上的挑戰,包括週報、網站、奉獻記錄公開等問題,可能導致個資外流。他也指出,自2016年起,他所牧養的宜蘭教會已採用總會提供的個資同意書範本,但仍有許多地方教會尚未落實相關措施。他強調,這次課程目的是提供初步概念,並協助地方教會加強個資管理,保護教會的個資免受侵害。

楊啟仁透露,雖然七星中會內部分教會尚未納入財團法人體系,但將會透過中委會統籌發文,要求中會屬下各教會配合推行。他也提到,由於過往資訊不完整,許多教會對個資安全的重要性認知不足。未來,財團法人將加速完成個資保護措施,確保中會及各教會的資料安全。例如,地方教會需將公告與同意書的照片回傳中會,存入伺服器資料庫備查,以符合法令規範並接受內政部檢視。他呼籲中會屬下各教會共同努力,確保個人資料安全,減少法律風險,並保障會友隱私權。

課堂中,講師張洛洋引用多起案例說明個資保護的重要性。例如,一名半導體大廠女工程師因病假提供病歷資料,病情被同事知曉後告主管違法個資法,導致主管被判刑兩個月易科罰金。此外,桃園一間教會將家暴婦女的代禱資訊刊登於週報,被其丈夫透過網路找到後,教會遭指控違反個資法。

張洛洋特別說明教會裡一些常見情境。例如大合照,公開場合的活動照可使用,但應允許不願入鏡者自行避開;而奉獻名單,政府規定需揭露捐款紀錄,但可改以代號方式公開,前提是取得捐贈人書面同意;另外,監視器的調閱僅能在警察持公文或小會通過的情況下進行調閱。

張洛洋提醒,教會不當使用個資可能涉及侵害隱私,如公開信徒住址、使用信徒肖像於不當場合等,需取得當事人同意。對於兒童肖像,則須家長同意才能使用。他呼籲教會加強個資保護,並以完善措施應對內政部檢查,確保會友隱私及教會合規運作。

張洛洋在會後受訪時則指出,祈禱與代禱的過程是教會最常涉及個資保護問題,特別是病友健康資訊的分享與代禱。他提醒,公布這類敏感性個資必須取得書面同意,以避免法律風險。他也表示,目前許多教會對個資法的認識仍不足,尤其在代禱卡等涉及個資蒐集的環節缺乏清晰流程。教會需強化相關法律意識,並建立制度化的保護措施,以符合法規要求。

張洛洋提出三項關鍵措施給予教會,首先是蒐集會員同意書,確保所有涉及個資的操作獲得會員書面授權。其次是設立個資管理員,建議各教會指派專責人員負責個資管理。第三,公告個資使用說明,製作並張貼公告,說明教會個資使用的具體範圍與目的,以提升透明度。他強調,這三項措施是內政部檢查的重點項目,各教會應儘速推動落實。他也建議教會依照總會指導方針,建立全面的制度流程,確保個資安全,避免因法律認識不足而使中會財團法人面臨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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