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稱受訪者著重跨性別者權利 惟對變性屬人權有保留
(2024年07月18日)
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報道:林倩恆)【時代論壇訊】明光社的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早前進行一項「有關對變性的看法及接納度研究」,發現受訪者在跨性別議題上,著重一些普世價值與權利,惟對變性作為人權有保留,同時重視人身安全和公平的問題。與此同時,受訪者相對接受已完成手術的跨性別人士,從事服務類別或個人接觸的工作、進入變性後所屬性別的洗手間,以及參加運動。調查指信徒對有關問題的看法,與沒有宗教信仰的受訪者接近。

是次研究採用量化方式,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至今年五月卅一日期間,經網上收集問卷及滾雪球抽樣(snowball sampling)進行,受訪對象為十六歲或以上的香港市民,最後共收回有效問卷789份。受訪者中,有79.21%為基督新教教徒,4.69%為天主教,至於沒有宗教信仰的有13.69%。

問卷第一部份共有19條是對於基本人權、變性及跨性別人士等原則性問題,以1分為絕不接受,5分為絕對接受。結果發現,受訪者十分同意及接受人權及普世價值觀,認為「每個人都有選擇工作的權利」(4.6)、「每個人都應該尊重不同性別的人」(4.52)、「每個人都應該善待身邊的人」(4.56)。惟對於變性作為人權權利,例如「每個人都可以有選擇自己性別的權利」(2.38)、「每個人都可以有改變自己性別的權利」(2.39),以及「我認為個人自稱為另一性別,便可成為另一性別的人」(1.91),則相對有所保留。不過對於「每個人都有權要求別人尊重自己所選擇的性別」,平均分則有3.1。

另外,當牽涉到對為保障性小眾而需動用公共資源時,受訪者普遍不太接受,當中最不贊同的是「所有變性手術/性別重置手術費用應由政府承擔」(1.92),以及「我認為個人自稱為另一性別,便可成為另一性別的人」(1.91)。

受訪者接受完成手術者 進入所屬新性別洗手間

至於問卷第二部份關於性別角色的處境問題,研究分別歸納為「男變女」和「女變男」、未完成變性手術及已完成變性手術的情況,並提出五種處境,以了解受訪者的接受程度。結果發現,受訪者相對接受已經完成手術人士,從事個人接觸的工作(包括服務性、教育,以及家居服務),以及進入變性後所屬性別的洗手間及參加運動。對於未完成手術人士進入另一性別的洗手間,及參加另一性別與體能相關的運動,則不太接受;但受訪者相對接受未完成手術人士以另一性別身份,從事教育領域及需要與個人接觸的相關工作。

此外,受訪者對於未完成「女變男」變性手術、未切除子宮的女性,於生子後,要求自己所生的孩子稱自己為母親,較為接受。另一方面,若這類女性以男性身份懷孕,則受訪者較為不接受。

負責進行是次研究的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樹甘博士表示,結果反映受訪者在跨性別議題上著重人權,同時也考慮社會安全及會否造成不公平的問題。儘管研究中八成受訪者有基督新教信仰,但透過多元迴歸分析,發現信徒對跨性別問題的看法,跟沒有宗教信仰的受訪者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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