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為名副其實的基督徒影響力人物
一個有影響力的基督徒若要名副其實,就必須是一個背著十字架的教師。
(2024年06月13日)
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ity Today
教會有充分的理由對在社群媒體上有影響力的人持警慎的態度,尤其是那些談論屬靈事物的人。我們對基督徒被「有影響力的網路名人」帶領感到不安並沒有錯,尤其當這些人的魅力高於他的神學基礎、創意高於信譽,並且這些領袖與教會門徒訓練和問責機制脫離的時候。演算法、盈利模式和病毒式的傳播速度創造了無窮無盡的誘惑和誘因,即使是起初立意善意的創作者也會被引誘至開始服事自己和流行文化裡最糟糕的元素。

但我也相信,基督徒仍有可能在這種緊張關係中信實地發表想法,逃離「社群媒體可能產生的影響力」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

在參加本月舉行的「黑人基督徒影響力人物大會(BCI)」時,我意識到了這一點。大會創始人傑基·霍布魯克(Jackie Horbrook)成功地打造了一種既有美感又以福音為核心的氛圍。來自神學、社會運動和時尚等不同領域的基督徒創作者齊聚一堂,討論如何使用自己的平台來榮耀上帝——以及如何在以基督為中心的同時駕馭走在文化前端的風險。

這些風險並不像我們以為的那麼新。在《約翰福音》第七章中,耶穌的兄弟告訴祂,祂沒有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身為一個(網路時代前的)「影響力人物」的潛力。他們認為,耶穌需要更多地向外展示自己、更頻繁地炫耀祂的神蹟,因為「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約7:4)。

這些建議揭露了這些人沒有理解耶穌真正的使命。儘管耶穌已成為一個廣受歡迎的公眾人物,但祂的目的遠比幾個「爆紅的瞬間」重要得多。耶穌的目的並非追求影響力,祂的信息和時機必須與天父的救贖計畫一致。「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祂向訝異於祂的信息的群眾如此說(約7:16)。

耶穌這段話應該成為擁有社群媒體事工並影響數千或數百萬人生活的基督徒的指南。我們對社群平台成長的關注絕不能多於檢視自己是否信實地管理我們的影響力。上帝把我們放在這個位置,不是為了讓我們炫耀自我、陶醉於別人的讚美。基督徒影響力的背後是十字架,十字架的目的是自我犧牲,而不是自我陶醉。

或者說,無論如何都應該是如此。社群媒體的設計總是會讓「信實於主的模式」違反人類直覺。成功的有影響力人士善於保護自己的平台,知道受眾想要什麼,這讓他們時時刻刻面臨被受眾的喜好俘虜的危險。當我們迎合觀眾,以巧妙的方式提供他們期望看到和想聽到的東西時,就會出現這種情況——我們跟隨受眾的步伐可能比他們跟隨我們的步伐還要更多。

但這樣的事不能發生在一個信實於主的事工。我們必須對聽眾講真話,而不是搔癢他們的耳朵(提摩太後書4:3)。

但這樣做可能對我們的平台不利。對我們的對手大加撻伐總是比批評自己人能得到更多支持。保守派基督徒想聽到「多元化、公平和包容政策(DEI)」如何毀了美國,社會正義派基督徒則希望聽到他人無休止地回顧白人福音派的惡劣事蹟。兩者都不想聽人反省自己的群體如何缺乏福音的同理心或真理。

但是,如果我們的公開見證是由觀眾的回應來決定,我們就太不像基督了。在耶穌的兄弟們提出困惑的建議之前的一章,當祂的事工吸引了大批群眾時,耶穌做了一些有影響力的人無法想像的事情:祂對眾人進行嚴厲的教導,導致許多跟隨者拋棄了祂(約翰福音6:53-66)。耶穌傳道的目的從來不是為了安撫或奉承祂的聽眾,肯定他們所有的自我認知和先入為主的觀念。耶穌來是要造就人們,把人們帶到十字架前。同樣的,一個不願為了真理失去追隨者的「影響力人物」也不可能信實地服事上帝。

許多有影響力的人同時也面對「模仿及認可流行文化」的誘惑。對那些參與社會正義和運動的人來說,我們的神學往往會變得蒼白和模糊。有關基督教性道德和生命神聖不可侵犯的信息開始從我們的平台上消失。我們不想失去世俗的政治盟友,不想冒犯文化的守護者,或因持有「保守/倒退」的觀念而走紅。我還記得,在是否批評「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的組織對傳統家庭倫理提出替代性的詞彙時,我曾猶豫不決。我在原則上支持種族正義的信息,但我知道我的陣營裡有許多人會將這場運動中任何一絲不同的意見視為背叛。

我們之中很少人有膽識在與世俗社運人士或學者進行交流的同時堅持聖經的權威性。我們太過忙碌於試圖融入這個群體。我們之中一些人樂於被邀請入席,樂於與某個人或某個機構建立聯繫,但我們不配在成為世俗世界的傀儡和諂媚者的同時,在教會內發揮影響力。

這種描述既不誇張,也並非一種假設。我曾見過一些有影響力的基督徒在自己的平台上刪除與傑基·希爾·佩里(Jackie Hill Perry)等聖徒共同製作的內容,只因為他們被人指責與佩里同台是一種「很冒犯人的行為」——但佩里所做的僅僅是講述福音真理。這類基督徒影響力人士看起來更像術士西門,而不是耶穌,他們以犧牲福音的見證為代價,利用教會促進自己的事業(使徒行傳8:9-25)。

一個有影響力的基督徒(Christian influencer)若要名副其實,就必須是一個背著十字架的教師。我們必須使用自己的才能和知名度來引導人們走向基督,而不是走向我們自己。

這是一個很高的標準,但正如我在BCI大會上親眼所見,有些基督徒能夠並且確實達到了這個標準。從喜劇演員馬修·哈德森(Matthew Hudson)透過諷刺來傳播福音,到埃克米尼·烏萬(Ekemini Uwan)透過為人倡議來愛她的鄰舍,一些有影響力的基督徒正在使用社交媒體推進基督的大使命。這是教會的新媒體,是教會必須問責的新媒體,也是我們在此跟隨耶穌的機會——像祂一樣指引那些對我們的教導感到訝異的人至上帝面前。

賈斯汀·吉博尼是一位牧師和律師,也是基督教民間組織AND運動的主席。他是《同情與信念:信實地參與公民運動指南》(Compassion (&) Conviction: The AND Campaign’s Guide to Faithful Civic Engagement.)一書的合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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