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關注月反思信仰團體 以倖存者核心擬保護機制 |
(2024年05月14日) |
本新聞提供者: 教會公報
【陳俞含編譯】每年4月為「性侵關注月」(Sexual Assault Awareness Month)。各方案例顯示性侵案件無所不在,就連信仰團體也無法倖免。4月29日,宗教新聞社(RNS)邀請專家指出宗教團體可以採取行動,以完善保護機制。 研究神職人員性虐待行為的貝勒大學(Baylor University)社會工作學系教授大衛‧普勒(David Pooler)指出,受害者指控日增,相關研究也越來越多。證據顯示,在安全、神聖場所中發生的性虐待,是一種特殊形式的背叛,尤其若施暴者是神職人員或精神領袖,更可能被視為神的允准。 然而,宗教團體常因缺乏對何謂虐待的共識,而難以有效應對性行為不檢。埃克德學院(Eckerd College)宗教研究學者艾米‧蘭根伯格(Amy Langenberg)和安‧格雷格(Ann Gleig)指出,在某些情況下,「虐待可能被詮釋為一種教義。例如,這不是虐待,而是某種『巧妙的』教學形式。」而寬鬆的虐待定義可能導致一種「靈性繞道」,將虐待視為需要祈禱的錯誤,而非需要問責的傷害行為。普勒認為,預防的關鍵是對虐待有一個全面的定義,不僅限於法律規範,還應包括不當的性談話、非自願的身體接觸、性玩笑和語言等。 面對性侵指控,宗教團體常傾向保護聲譽,忽略了挺身而出的倖存者。幫助穆斯林對抗性暴力組織「心臟」倖存者倡導主任納維拉‧拉希德(Navila Rashid)指出,當倖存者提出虐待指控時,穆斯林社群常因擔心助長「伊斯蘭恐懼」而猶豫不決。但她強調,相信倖存者至關重要,這是預防工作的基礎。普勒建議宗教團體應確保倖存者掌握回應的主導權,例如是否以及何時分享細節,應完全由倖存者決定。他說,關愛倖存者需要在每個階段認真對待他們的需求。 專家們建議,宗教團體採取以下步驟來改善保護措施:接受性侵和虐待可能發生在任何地方;明確定義何謂虐待行為;認識固有的權力不平等;以受害倖存者為核心;尋求外部協助。藉由採取這些積極的行動,建立量身訂做且符合使命的政策,宗教團體將能更有效地預防性侵,為信眾營造一個真正安全、神聖的環境。(資料來源:R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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