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八十海外團體反對基本法廿三條立法 |
港府指抹黑並強烈譴責 |
(2024年02月21日) |
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時代論壇訊】逾八十個海外團體昨日發表聯署聲明,譴責香港政府推行《基本法》廿三條立法計劃,指會在人權方面進一步帶來「災難性後果」,促請各國表達關注。香港政府則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譴責,指聯署充斥刻意抹黑和與事實全然不符的言論。 八十六個聯署團體中,包括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所創辦的「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人權監察」(Human Rights Watch)等,還有由傅希秋牧師所成立、具教會背景的對華援助協會(China Aid Association)。 聯署團體:立法為人權帶來「災難性後果」 他們促請各國政府及團體公開反對廿三條立法,並向中國和香港政府表達關注。聲明譴責香港政府正就《基本法》廿三條進行本地立法計劃。他們認為,諮詢文件中所提出的多項控罪定義模糊,也會將人們捍衛人權的和平行動定罪,限制了結社、集會、表達、新聞自由。他們舉例,對於「煽動意圖」的定義,諮詢文件指「意圖引起(對國家制度和國家機構)……憎恨或藐視」,他們認為那可以包含對於政府的任何和平的批判。 他們又指,諮詢文件所建議的牽涉一系列的程序轉變,將對香港市民的公平受審權利造成重大損害,包括提倡警察可以在沒有控罪下進行拘留、國安案件可減省訴訟程序等等。 他們認為,在《港區國安法》於二○二○年定立後,今次《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將會為《基本法》原來保障的人權,帶來進一步的「災難性後果」(devastating consequences)。 政府:正當批評不會觸犯相關罪行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聲明說「煽動意圖」相關罪行將和平批評政府刑事化是明顯錯誤的,強調就施政作出基於客觀事實、合理和正當批評、指出問題、提出改善意見等的言論,並不會觸犯相關罪行。 政府又指,諮詢文件所提出的有關執法權力、訴訟程序及被判有罪的人的服刑安排措施,英國的國安法律也有類似條文,故此政府參考外國相關法律「做法有理有據」。「該些組織絲毫不考慮其所在國家的相關法律,便妄稱特區政府就第廿三條的立法建議損害人權,是徹頭徹尾的偽善和雙重標準。」 政府表示,聯署聲明提倡的正反映反中亂港勢力對國家安全持續產生的威脅,政府將盡快完成立法工作,並會聽取社會的建設性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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