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放逐不是指失去文化影響力
(2022年05月31日)
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ity Today
本文改編自羅素·摩爾的時事通訊。 點擊此處訂閱。

一個多星期前,《今日基督教》發表了加拿大牧師雅各布·伯奇(Jacob Birch)的一篇文章。他指出,“不,西方國家的基督徒並非處於放逐之中”。

伯奇說得很對,關於放逐(exile)的談論可能暴露了西方福音派的一些最壞的衝動。 但與此同時,我相信關於放逐的敘事也正是《聖經》為我們提供的對抗這一切的方法。

伯奇首先指出,今天許多白人福音派教會習慣於認為自己就像經文中所描寫的被放逐之人(exiles)一樣,尤其是在教會向世俗化轉變和基督教邊緣化的背景下。 毫無疑問,在這個國家和北美大陸的某些地區(鑒於他的加拿大背景),這是事實。

但可惜的是,在我自己生活的聖經帶地區(Bible Belt,又稱‘聖經地帶’,是美國基督教福音派在社會文化中佔主導地位的地區,多指美國南部。——譯註),“放逐”的想法似乎無處可尋。 相反,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我發現伯奇提出的關於“佔領”(occupation)的隱喻卻可能更有支配性,即使人民沒有用這類的詞彙來表達。

佔領,畢竟意味着敵對勢力入侵了自己的領土,讓人們在自己的土地上被挾持。 這在《聖經》關於神子民的故事中出現過好幾次。 舉個例子,這就是為什麼宗教領袖向耶穌提出的關於是否向凱撒納稅的問題如此具有挑戰性。

按照許多第一世紀猶太人的觀念,對這個問題說“是”就相當於肯定了羅馬對他們土地的佔領——他們相信這塊土地理應由大衛家族來治理,而不是由凱撒的傀儡政府。 但耶穌所言卻超越了這種暫時性的佔領,祂所關切的是那更深刻、更根本性的佔領——奪下壯士的家(太12:29)。

然而,關於佔領的問題本身,卻很難說是不合理或不屬靈的。 這個問題其實關乎神的公義(“以色列的神怎能讓這種情況繼續?”),也關乎一個民族的榮辱。 問題是要以何種方式擺脫佔領者的非法統治。

事實上,如何處理羅馬佔領的問題,引發了被佔領人民內部一些最危險的分裂——其中有像巴拉巴這樣的叛亂者、西門這樣的奮銳黨人士,還有馬太和撒該這樣的合作者。

對於佔領來說,“外來者”(outsiders,即佔領者)才是土地上的異類。 但在對於放逐,卻是原來的“內在者”(insiders)不得不學習如何在一個陌生之地生活下來。

關於放逐的敘事講說的不只是同一種單一的經驗。 對於我們這些或生在雅各之家或嫁接到其根基上的枝子來說,這就是基督教故事的一部分。 而《聖經》以一種持續的方式將這種體驗施行在我們身上,在基督升天和再來之間。

彼得稱呼教會為“分散在各省 寄居的(exiles),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的”(彼前1:1),並告訴他們要“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第17節)。 這讓我們看到,第一世紀的教會與我們不是有多麼 不同,而是有多麼相似。 他們不能在“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中尋找他們的生活模式(第18節)。

彼得所說的寄居(exile,即被放逐),並不意味着信徒缺乏歸屬感,而是意味着他們有 不同的 歸屬感:他們屬於一個“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2:9)。 就像但以理在巴比倫時一樣,處於這种放逐中,並不意味着目標是要把尼布甲尼撒趕下王位,也不是要獲得巴比倫帝國的統治權。 恰恰相反,放逐的目的是為了避免被放逐者成為像巴比倫人 那樣 的人。

那麼,在敦促教會成為“客旅和寄居的”人時,彼得希望他們明白,他們面對的真正問題不是皇帝或周圍的文化。 他們仍可以向所有人表示敬意,包括皇帝。 然而問題是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2:11)。

在被佔領的情況下——即生活在仇敵掌權的應許之地——信徒要麼會尋求同化到更大的文化中去,要麼會憤怒地反對佔領者。 但彼得告誡說,這兩種情況都不應發生。 相反,他們既“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又要注意他們是向神順服,而不是向那裡的眾人順服(第12節)。

放逐 能否被危險地用來傳達對文化權力喪失的怨恨感? 絕對可以,就像 聖潔 可以意味着自以為義的追求完美;使命(mission,即宣教) 可以帶來殖民主義行徑一樣。 但這些危險的應用並沒有體現出這些概念真正的《聖經》背景。

在最初的放逐中,以色列人不斷被提醒,他們的困境不是巴比倫人造成的,不能通過尋找其他力量(比如埃及或亞述的幫助)擊敗巴比倫人來解決。 神 是他們流亡的唯一原因。 這就是為什麼以色列人所得到的呼召不是去尋找他們自己的尼布甲尼撒王,而是要 悔改 並重拾他們作為神子民的獨特性。

此外,關於放逐的敘事也清楚地表明,這個問題不僅僅和返回家園有關。 耶利米和以西結都清楚地向被放逐者說明,他們不能回家。 神的榮耀已經離開了聖殿——不是被外部力量趕走的,而是因祂自己子民的罪而離開了(以西結書10章;耶利米書7章)。

這是個壞消息。 但好消息是,既然是神把祂的子民送入了流放,祂也在流放之地與他們同在。 他們可以找到祂,在陌生之地唱主的歌。

他們可以蓋房子、生孩子,適應巴比倫生活的一些外在方面(比如但以理被冠以一個巴比倫名字,並在尼布甲尼撒王的宮中服侍)。 但與此同時,他們要能夠拒絕屈服於強加於他們的偶像崇拜,或不屈服於那些更微妙的外力,使他們失去亞伯拉罕後代的“異鄉性”和獨特性。

事實上,談論放逐的意義,與西方基督徒應當哀嘆或怨恨失去“基督教文化”的想法正好相反。 重點是,在每一個地方和文化中,從耶穌第一次降臨到祂的第二次再來,每一個 基督徒群體都要明白自己“是客旅,是寄居的”。

如果我們回顧過往,確有一段不覺自己是被放逐者的經歷,那是因為那時的我們適應並接受了偶像崇拜,就像希望一個過去的尼布甲尼撒王回歸一樣。 如果我們曾期待過有一天,我們將不再感到被邊緣化,取而代之的是能在這個世界上找到一個文化的“家園”,那這也是因為我們習慣了偶像崇拜——就像希望將來有一個不同的尼布甲尼撒出現一樣。

也就是說,每當我們錯誤地使用放逐的敘事來哀嘆一個黑暗或日益敵對的文化——而不是把我們的處境看作與我們之前的每一個時代基本相同的話——那我們就並不明白《聖經》所指的 放逐。

關於放逐的敘事其實是要除掉我們的權利感和圍困心態。 我們要既不試圖融入周圍社會中任何看似“正常”的事物,也在不被接納時不感到憤怒。 與之相反的,我們當把生活常態視為一場朝聖之旅。

“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 並沒有得着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希伯來書》的作者如此對我們說。

“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 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來11:13-16)。

身為被放逐者的不會說:“哦不,我們被邊緣化了! 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相反,他們應該問,“為何我沒有被更多地邊緣化? 我是否已經被自己的喜好所左右,以至於我不再渴望去尋求更深的未知?”

我相信我們今天真正的危機,不是基督徒把自己看成被放逐到一個遙遠的國度,而是他們可能把自己的國家——美國、加拿大或他們所在的任何地方——看作是神的應許之地。 這意味着他們要麼會試圖擁抱周圍的一切,將其視為神所賜的牛奶與蜜,要麼會試圖將無論哪個要從我們身邊奪走“我們國家”的“亞瑪力人”或“非利士人”連根除去。

我相信西方的基督徒是被放逐者,東方的基督徒也是一樣。 二十一世紀的基督徒與前二十個世紀的基督徒一樣,都是被放逐者。

但是,我們今天表現出的怨恨、權利感、文化戰爭和推特上的嘲弄,並不是客旅和寄居者應有的行為。 相反,它們是我們還沒有被充分放逐的證據。

羅素·摩爾(Russell Moore)在《今日基督教》帶領公共神學項目。

翻譯:許珏

責任編輯:吳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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