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盟重申反對「通姦除罪化」立場
(2020年05月22日)
本新聞提供者: 台灣國度復興報
 蔡英文總統、賴清德副總統於5月20日宣誓就職。因著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針對「通姦除罪化」進行違憲審查言詞辯論,5月29日下午4點公告大法官會議的釋憲結果。台灣基督教聯盟(簡稱台基盟)發出聲明,重申反對「通姦除罪化」立場。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審理會台字第12664號苗栗地方法院苗栗簡易庭快股法官等,就《刑法》第239條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聲請解釋案,於3月31日言詞辯論,預定於5月29日下午4點,在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宣示解釋。
 台基盟的聲明稿指出,近期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將對通姦罪是否違憲再次做出解釋,並已於3月31日舉辦言詞辯論,討論相關爭點。此一消息令社會大眾憂慮,通姦罪除罪恐將造成台灣社會婚外情泛濫,對日益沈淪的道德觀雪上加霜。對此議題,台基盟眾教會提出以下立場及呼籲:
一. 法律之所以正當,乃是因為有不可或缺的道德觀念。凡合於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規定都有存在的必要,以免傷害社會的善良風俗。
二. 人類社會文化透過婚姻延續與發展,人的生命價值也由此實現。沒有婚姻則人間基本倫常無由建立、親屬系統無法形成,人性價值也難以實現。因此法律必須保障婚姻及價值,因為婚姻制度涉及整個國家社會的基本秩序,而不僅只涉及私人領域,具備刑法保護之高度法益。
三. 釋字第554號已對通姦除罪進行解釋,並認為國家為確保婚姻制度之存續與圓滿,自得制定相關規範,約束夫妻雙方互負忠誠義務。此解釋之核心意旨應予維護。
四. 通姦行為不論于道德上或從聖經觀點,均非良善且有罪。在《刑法》中規範並無不妥,通姦不僅影響夫妻情感,也戕害家庭。
五. 婚姻中雖有諸多現實上的問題,惟多為人自身的問題(如不忠貞、欺騙、暴力、不負責、色慾等等),而非婚姻制度本身的問題。婚姻的價值不可因有現實問題而被否定或相對化,反而要極力守護。
六. 因此,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國家有責任保護婚姻,避免婚姻瓦解導致社會秩序崩解,婚姻是維繫社會價值的重要基礎,《刑法》第239條的存在有其必要,不宜廢除。
七. 教會界亦致力透過推動婚前輔導、夫妻營會等活動,推動愛護家庭的文化,期降低離婚率,幫助國人按真理經營享受美好的夫妻關係,期為國家建立良善文化做出貢獻。
八. 證諸歷史,一個文明、社會或國家的瓦解常與倫常失序、性混亂風俗相關。這些歷史教訓不可輕忽,期待大法官念茲在茲。
九. 我們相信一個真正進步的國家,是一個能夠鞏固婚姻家庭,建立愛家文化的國家!我們持續為此事代禱,求神憐憫台灣的百姓,使百姓能重視婚姻家庭並願意認識真理,並將一切的結果交託在上帝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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