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福音派信徒 獲自治政府認可享公民權利 |
(2019年12月13日) |
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美國總統特朗普顛覆華府的中東政策,支持以色列在西岸建殖民區不違國際法,激起巴勒斯坦人抗議;但另一方面,巴勒斯坦的基督徒,經過當地福音派協會十二年爭取,終在十一月獲得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認可,承認巴勒斯坦的福音派基督徒享有公民權利。 聖地福音派教會協會(The Council of Local Evangelical Churches in the Holy Land)主席卡吉什(Munir Kakish),在世界福音聯盟大會(World Evangelical Alliance General Assembly)上,向來自九十二國約八百位代表宣告:「這是個歷史性時刻,因為周邊其他國家還未獲承認……我們滿心感恩。」 有了法定地位,巴勒斯坦的福音派教會有權簽發結婚證書、以教會名義買地,並開設銀行賬戶。過去教會只能透過本地信徒註冊,註冊人一旦離世,地權變得複雜;新政令有助保障教會資產,令廿三個協會成員(分佈約旦河西岸、東耶路撒冷及加薩地帶),幾乎跟傳統教會平權,只欠宗教訴訟專門法院,但亦可透過民事訴訟法庭或跟其他教會合作去處理。伯利恆聖經學院院長撒拉(Jack Sara)認為,自治政府期望基督徒融入巴勒斯坦社會,所以賦與教會法定認可地位,這對基督教機構籌措經費亦有幫助。 美國國務院估計,在巴勒斯坦四百六十萬人中,只有五萬名基督徒,聚居伯利恆、拉姆安拉和納布盧斯。支援受逼迫基督徒的組織「敞開的門」(Open Doors)指出,巴勒斯坦基督徒雖然有返教會的自由,但當地法律不容許穆斯林歸信基督教,及公開的佈道活動,而當地基督徒更艱難的是,長期處於以巴衝突的夾縫中。 宗教歧視下基督教仍屬二等公民 以色列的福音派普遍歡迎巴勒斯坦當局的舉措,不過以色列福音派聯盟(Evangelical Alliance Israel)秘書長狄斯(Harry Tees)認為,在高度宗教歧視的傳統氛圍下,基督徒仍如二等公民,因巴勒斯坦基本法以伊斯蘭為「國教」,以伊斯蘭法律(Sharia Law)為立法基礎。他祈願有一天,區內所有政府都落實保障宗教自由,包括改宗皈依他教的權利。以色列福音派教會聯會(Convention of Evangelical Churches in Israel)主席曼蘇爾(Botrus Mansour),則感慨盟友多是福音派的以色列,反而沒有這樣做,一直拒絕聯會的申請。 世界福音聯盟秘書長滕德羅主教( Efraim Tendero),形容今次是矚目的成就:「各地基督徒因信仰遭受磨難,我們很欣慰能與他們並肩而立。」他希望耐心地等到的這一小步,將會開出一條大道:「我們追求的是福音傳遍世界,不僅基督徒,我們支持各族享有宗教自由,我們為此也得到尊重和夥伴。」卡吉什指出,首要是踐行主的大使命,那需要合一:「主耶穌呼召我們作和平之子,而非分裂者,祈願耶路撒冷、和中東所有民族得享平安。」 (取材自Christianity Tod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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