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團契性騷擾事件 行為人解除職務 |
(2019年05月08日) |
本新聞提供者: 教會公報
【邱國榮 採訪報導】 校園福音團契前資深同工饒姓牧師,被控性騷擾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饒姓牧師需賠償新台幣60萬元,全案可上訴。該起判決經媒體在4月25日披露,震驚教會界。 據報導,該判決指出,女大生控訴饒男以年紀大、身體不適,需要人幫忙按摩為由,多次違反其意願,抱她、親她,碰觸她隱私部位,甚至強迫女大生按摩其下體,強制猥褻、性騷擾得逞,事後還傳LINE訊息,內容充滿性暗示。女大生提告強制猥褻,並求償80萬元。經法官查證,饒男妨害性自主事證明確,且提不出證據佐證辯詞,判決應賠償女大生非財產上損失60萬元,全案可上訴。 報導披露翌日,校園團契董事會主席孫寶年發表公開聲明,指出去年團契「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接獲投訴,經調查、討論,確認性騷擾事件成立後積極處理,決議將饒姓同工免職,董事會已於去年底接納此決議,解除其在團契一切職務,並要求辭去外部機構董事。 示意圖,非當事人。(相片提供/Freepi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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