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的政治隱喻講座 曾思瀚:教會需思考如何表達公民身份 |
(2019年01月22日) |
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採訪:陳栢暾 / 2019年1月22日 【時代論壇訊】 新約聖經中的多封保羅書信,對象為不同地方教會信徒。這些書信的內容,不只談及眾多信仰原則,也埋藏著政治隱喻。香港浸信會神學院新約副教授曾思瀚博士以「保羅的政治身體—教會作為政治身體」,為題,指保羅書信的政治隱喻,可以拆分教會、公民及身體三個部份理解。 教會本不是解作「呼召出來」 曾思瀚指「教會」一詞的希臘文(Εκκλησία)涉及兩個字根,拆開可分別解作「出來」及「呼召」,故此很多人認為教會原意解作呼召出來,但他認為這不是教會一詞的主要意思。他指出,保羅常引用從希伯來文翻譯成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聖經,故此曾思瀚認為要準確理解教會,要同時研究此詞語的舊約及新約背景。 曾思瀚引用了申四10及九10。前者經文中「招聚」一詞是教會的動詞時態。信徒走在一起,是上主的命令。後者經文中「大會」一詞就是新約中教會一詞希臘文原意。在舊約時代,集會本身已是一種政治體系。人的聚集不只是聚會那麼簡單,而是有更深層意思,就是宣揚上主的國,並準備建構成國家。 教會一詞用於希臘社會,是描寫一種政治體系,教會一詞並非信徒獨有,當時非信徒亦會使用教會一詞,描寫國會體系,有強烈的政治色彩。很多信徒認為,教會最重要的是信徒聚在一起,地點是否固定並不重要。曾思瀚指出,這套理念上並非全錯,但在羅馬時期,教會其實是指人們在固定時間、地點聚會。從中,曾思瀚認為信徒該思考為何要到教會聚會,這是一個自我反省如何實踐信仰的重要問題,值得深思。 公民身份反映於行事為人 有關「公民」一詞,曾思瀚引用腓一27,指出經文中「行事為人」一詞可翻譯為公民責任,有公民的喻意,而公民一詞包含國度的意思。曾思瀚指出,在羅馬時期,羅馬人可透過戰場立功取得公民身份,亦可以是世襲而來。保羅有公民背景,可能是保羅的出身地對羅馬有功,而全城的自由人都自動有公民身份,世代相傳。此外,公民一詞與忠心有關,要求公民忠於國家。曾思瀚以美國公民為例,不只享有便利,更需效忠,某程度上更是一種交易。 人接受了福音,取得天國公民的身份。經文提及了一種責任感,以動詞時態表達公民的意思,代表信徒的行事為人可使人看出一人是天國公民。在當時,學像耶穌是一種文化,與別不同。曾思瀚強調,公民有其公共性,不單是個人的事。故此信徒不只要注重個人祈禱讀經,亦要參與在社會中,能讓人看出是不一樣的。 曾思瀚指出,我們要從中思考,應如何表達公民的身份,以至群體表達的文化是否真能代表福音。教會亦要思考,如何在不同社會議題中表達基督公民的身份。 身體讓人想到背後力量 至於「身體」一詞,曾思瀚引用羅馬書十二章,指出身體一詞是眾數詞。每人的身體,都是活在世上的工具,要獻予上主,是對信仰的回應。第5節提到身體「成為一身」,代表一間堂會只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不同部份需互相合作,事奉正是要帶出基督身體的樣式。 身體部位互相合作,在羅馬時期帶有政治含意,而身體有國度的意思。曾思瀚以羅馬皇帝奧古斯都雕像作例,指出他的雕像不只表達奧古斯都的形象,也讓人聯想到羅馬帝國的成就。故此雕像會矗立在不同地方,讓觀賞者聯想到背後的信息。當人看到基督的身體(即教會),會想到背後的力量,以及反映的形象。由此我們要反思作為信仰群體,正表達出甚麼力量。 曾思瀚強調,三個關鍵詞都不是離地,反是入世。當信徒願意省思上述三道問題,會活出不一樣的生命,帶來改變,讓人看到耶穌基督真正的形象。 教會本身已具顛覆性 大會本來邀請了香港浸信會神學院基督教思想(神學與文化)教授鄧紹光作為回應講員,但他當天身體抱恙未有出席,故由沈靜筠傳道代為讀出講稿。鄧紹光認為,在新約出現一百一十五次教會一詞。「教會」(Εκκλησία)一詞英文被譯為 church,但兩字意思其實不同。根據《大英百科全書》,這字是指雅典城市管治性的集會,由官員適時召開,具政治力量。而根據《牛津英語字典》,church 一字源於希臘文kuriakon,意思是「屬於主」。鄧紹光相信,新約作者使用Εκκλησία一字,可能是挪用其希臘文意思,但加入了信仰內涵,成為解作「一個基督徒群體被呼召從羅馬及猶太制度中出來,聚集而成為一個有所分別的公民群體」。鄧紹光認為,這是一種顛覆性的看法。由此可見,教會本意就是「政治性的聚集/聚會」。 不過新約作者使用教會一詞,不會完全使用本意,只以隱喻的方式,盛載新的內容。當我們今天使用「教會」一詞表達聚會,鄧紹光認為使用「教會群體」、「教會聚會」這些字眼較恰當。 身體的政治隱喻 新約作者使用聚集/聚會形容基督的群體,即使與希臘文原字形式意義相同,但內容不同,亦是具有顛覆性。鄧紹光引用丹尼爾米里奧爾的看法,指出新約中信仰群體的聚集,是為了回應基督的死、生及復活,並在聖靈的加力下讚美及服侍上主,而非凱撒,敬拜的是耶穌基督。這說法引申出另一個政治隱喻—主。 鄧紹光指出,「主」指的是皇權,能主宰一切。凱撒下放部份權力,是一種交易,但上主的恩典白白賜予,沒有條件。當凱撒是交易的主,耶穌基督就是恩典的主。羅馬子民效忠為利益,但上主子民則是無條件完全順服。信仰群體向主而非凱撒效忠,是顛覆性的政治行動。由此角度看,教會的聚集其實是政治群體,崇拜更清楚指明以上主而非凱撒、羅馬為中心。 而「身體」一詞,本身具政治的隱喻。在羅馬社會,「身體」一詞代表羅馬帝國,屬於凱撒。在新約,身體是指整個基督徒群體,屬於基督。兩者同樣有上下階級觀念,但意義上不同。就身體結構及組織而言,羅馬的身體是由不同有差別的成員組成,有管治與被管治之分;而基督的身體由各個恩賜有別,但沒有階級之分的成員組成及運作,內裡沒有階級觀及權力觀,倒會共同建立一個身體,不斷成長,甚至會被認為威脅羅馬帝國,故會招致打擊。總結而言,聚會本身就是政治的身體,政治的聚集。 「主」的政治喻意 曾思瀚補充,三個詞語(教會、公民、身體)背後都有政治元素。我們知道「基督是教會之主」,但我們未必明白這種說法於當時已具政治性。希臘文「主」一字翻譯自希伯來文「耶和華」,但曾思瀚認為這未必完全準確。這可能出自當時的人抄寫七十士譯本時如此翻譯,而有些手抄本則會直接表達耶和華一詞。希伯來人相信耶和華是主,但單是「主」字未必就是耶和華的意思。 新約寫於希臘及羅馬時期,要以當時人們的社會觀出發。當時羅馬居民其中一種看法是凱撒是主,有統治不同人種的能力,而羅馬是凱撒所有。曾思瀚指,鄧紹光認為羅馬帝國與天國是相對的,但他認為兩者是有點相似。他讓不同文化的人活在同一國度,而不同人有不同語言。當凱撒擁有羅馬,上主更是擁有全世界。他相信,這是利用某一種政治語言,旨在描寫基督的國超越凱撒的國。 另一方面,羅馬人具有智慧,包容度高,會用當地人擔任官員統治地方,維護羅馬體制,並提倡君王敬拜。這通常是較負面的用語。但從保羅在體制中,他認識官員,但沒有敬拜君王,即使他不一定接納體制,也非完全抗爭。這可以透視出,面對不同社會議題,可有不同的應對方式。 於答問時段,曾思瀚亦提到「福音」一詞亦有政治隱喻。君王的兒子出生,是一種好消息。於君王而言,未來後繼有人,這就是福音,所以「福音」二字不單是基督的福音如此簡單。 難就議題簡單判斷是與非 有會眾問曾思瀚如何看離教者。曾思瀚指會同情他們。他指出,地上的教會是不完全的地方。面對多變的環境,教會需要常常自我檢討,並具智慧地回應不同問題。聖靈賜予信徒有不同恩賜,不只服侍社會,其實亦有教會。要完整地經歷聖靈的工作,難以完全擺脫教會部分。耶穌基督為個人捨身,也為教會捨身,信徒離開了教會,經歷聖靈工作方面始終會有所缺欠。曾思瀚認為信徒在教會遇到的傷害,其實也是一次個人成長的機會。利用個人恩賜,補充教會的不足,他認為這會更好。 雖然曾思瀚強調是次講座的副題中「政治」一詞是指政治學,並不針對任何社會議題,但仍有會眾希望得知他對個別議題的看法。被問到信徒應否作出公民抗命,曾思瀚表示個人並不反對,但難以簡單回應可做與否。於不同處境下,可能有不同答案。不過,曾思瀚認為原則是參與之前,要先問自己他早前提出的三個問題,才作出決定。 有會眾請曾思瀚評價香港教會反同性戀的立場。他認為下判斷前,信徒首先要問自己有多認識同性戀者,是否曾與他們同行、深交,了解他們的真實處境。眾所周知,福音的對象是所有人,但問題是如何可讓同性戀者正確認識福音。顯而易見,現在教會因表達方式不當,無法與他們「接軌」。曾思瀚認為,信徒要學習聆聽他們的聲音,與他們同行,逐漸建立關係。 曾思瀚提到,今年夏天會推出他與鄧紹光合寫的書,暫名為《保羅與政治》,將更詳細談及保羅的政治隱喻。 是次講座由基道文字事工,已於一月十二日假聖公會諸聖座堂舉行,有近一百八十人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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