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璋善樂堂先後入稟互控 |
(2019年01月15日) |
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報道:羅民威 / 2019年1月15日 【時代論壇訊】 林國璋牧師及其創辦的基督教善樂堂,兩者之間的公開爭持逾半年後,終於對簿公堂,先後於去年底及今年初入稟高等法院,聆訊將於五月十日召開。 林國璋的代表律師於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入稟法院(案件編號HCMP2270/2018),要求法院作出多項宣佈,包括將林國璋列為基督教善樂堂的唯一會員、宣佈善樂堂免除他職務是無效的、廢除陳龍斌牧師等七人的董事委任,並要求法院判處補償。不過對比公司註冊處的善樂堂記錄,林國璋入稟狀的剔除董事名單並不包括善樂堂八人董事會裡剩下來的林俊牧師。法院安排案件於今年五月十日開審。 而基督教善樂堂的代表律師於今年一月二日入稟法院(案件編號HCA3/2019),控告林國璋違反教會董事授信責任,令教會蒙受損失,要求他賠償及交代賬目。入稟狀提及,林國璋在善樂堂於一九九七年創會後的二十年間,促使教會租用所在大廈6樓A-C座單位;入稟狀指,該會在二○一八年中發現上述單位全屬林氏音樂藝術中心所有,並指林國璋從無披露擁有林氏音樂藝術中心,違反董事授信責任。 此外,該會於去年七月八日公開聲明中提及的林國璋與「守護兄弟行動」中的一位女受助者談婚論嫁,涉嫌利益衝突等事宜,教會的入稟狀亦有提及。入稟狀指,林國璋於二○一五至一七年期間,向其未婚妻支付一筆可觀資助,作為「守護兄弟行動」慈惠工作的一部份,但林國璋從未向教會披露他與該名女受助者的關係,以及當中潛在的利益衝突。 資料圖片:左為林國璋、右為陳龍斌(林國璋FB圖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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