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發文釐清馬偕董事歸屬 |
法院執行令效力不及於馬偕董事會 我教會認定劉伯恩為卸任董事、蔡國明為董事長 |
(2018年05月10日) |
本新聞提供者: 教會公報
法院執行令效力不及於馬偕董事會 我教會認定劉伯恩為卸任董事、蔡國明為董事長 【台灣教會公報新聞網訊】 台北地方法院4月20日發出第296號執行命令(北院忠107司執全木字),指前馬偕董事長劉伯恩,將繼續執行馬偕醫療財團法人第17屆董事及董事長職務一案,衛福部5月2日發函(衛部醫字第1070011734號),直指法院執行令「未擴及馬偕醫療財團法人第17屆董事長補選相關事宜」,也就是說,該執行令未影響蔡國明被補選為馬偕董事長的職務。 衛福部公函指出,今年1月18日所召開第17屆董事會第12次會議,乃有關「代理董事長」一事,該部不另處理。因馬偕醫療財團法人已另函陳報當事人(劉伯恩)因失喪原產生單位之候選資格,解任董事(長)職務,並於2月27日補選蔡國明繼任董事長,並業經衛福部許可在案(衛部醫字第1071661602號);另查,馬偕醫療財團法人於2月14日接獲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常置委員會,認定(劉伯恩)不符銓派董事資格,依該法人捐助章程第11條及第9條規定,當事人(劉伯恩)已當然解任董事(長)職務。 但4月26日中午在新竹馬偕召開董事會議時,蔡國明卻又以董事投票方式,最後以9比4票,通過讓劉伯恩以「卸任」董事身分列席,並在會議紀錄登錄在案一事;因日本東京台灣教會牧師李孟哲蒙主恩召,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林芳仲臨時親赴日本向遺族表達慰問,5月3日特委託助理總幹事陳義明在馬偕關懷會議上,轉述總幹事的話給馬偕董事長蔡國明知悉,以下為全文: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2018年4月17日到20日,在台南長榮女中召開第63屆總會通常議會,這是每年佇上帝與眾人面前一個很要緊公開性的開會。有關馬偕醫院董事長的職務,當時佇會中,眾大家就已經攏很清楚知道劉伯恩這人是不能又再擔任董事長。 開會後,馬偕醫院董事會又使他列席董事會,這根本是開會前與開會後完全沒一致卻變卦,這是董事會的失職,明知故犯無知的作為,真正是違背上帝的行為以及欺騙眾教會大家兄弟姊妹,這是沒辦法對眾人交代,而且藐視這場公開性的開會,實在大膽悖逆上帝。 我再次呼籲大家,這絕對不是上帝的好管家,馬偕醫院漸漸腐敗,上帝豈不知道嗎?法院的執行命令落來,全世界沒一個法院如此做,必須也應該要使另外一邊的總會來說明申訴才對。對一個正常人來說,也不可能自己受被告,卻站佇控告咱的人那邊,這點就使人嫌疑呀!未免太離譜了。法院如此判決不能使人心服口服,難道咱不驚上帝的責備嗎? 傳道書7章8節如此講:「代誌的結局,贏過代誌的起頭……」,一個人的信仰品德上帝看到他最後的結局是如何?是不是有持守上帝的旨意來行來做。又有箴言20章24節:「人的腳步是耶和華所定著,人豈會知伊的路嗎?」咱絕對不能迷失自己的良知,使上帝不歡喜,尤其是做一個受託的馬偕醫院董事。」 陳義明表示,蔡國明當下除表明會配合總會的決議辦理,對總幹事所言內容多有誤會也予以澄清,強調劉伯恩是以「卸任」董事身分列席;蔡國明也清楚知道自己是正式的馬偕董事長,當恪盡受託職責護衛長老教會醫療機構產業,表示會將衛福部許可他為新任董事長的公函,在馬偕紀念醫院官網上刊登。 總會議長薛伯讚表示,既然衛福部5月2日已來函確認,法院執行令不及於17屆馬偕董事會與新任董事長;他也肯定蔡國明有決心執行董事長職務,並再三表明會恪守受託職分,這是讓人相當欣慰的事。 (相片提供╱維基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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