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日冤獄平反論壇 DNA與冤案救援 |
(2015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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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提供者: 教會公報
【邱國榮台北報導】台灣與日本冤罪救援行動交流2015年度論壇,8月22至23日在台大法學院澤霖館國際會議廳舉行,重點內容為DNA細胞核鑑定與冤罪的救援。DNA細胞核做為犯罪證據的鑑定技術為重視錯判冤案的司法界所重視,而我國司法以此做為證據判決的腳步緩慢,民間司法界因此積極舉辦此論壇,期待防杜冤案,也搶救冤案人權。 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科暨研究所教授李俊億,根據美國華盛頓犯罪實驗室(DC CRIME LAB)報告,基因證據以染色體及粒腺體作為嫌犯的犯案根據是錯誤的。報告指出,全世界不會有相同基因的兩人,但問題是如何證明基因反映出這樣的差異,做族群研究更是重要。基因的Y染色體與粒腺體都不能達到細胞核鑑定的確效性。 華盛頓犯罪實驗室會做出此報告,因為《華盛頓郵報》2012年4月披露FBI毛髮鑑定錯誤的兩個冤案,冤獄曝光後,律師界群起要求白宮反省。「美國FBI重新檢驗2600個案子,幾乎要把2億美金打造的實驗室給毀掉。」李俊億說,352件冤獄中有45件定讞死刑,其中14人已被執行。這些冤獄發生通常是鑑定咬痕或毛髮型態的結果,而近年鑑定基因方法以確效性比細胞核低的染色體及粒腺體做為證據,也是錯誤,鑑定講究的是方法,錯誤方法會造成冤獄不斷發生。 李俊億進一步說,欠缺科學辦案的台灣司法,冤獄比例不難想像,以江國慶為例,法官以測謊及自白做為證據,「這都是人權的殺手」,方法錯誤,答案就是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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