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MERS不實訊息 疾管署:勿以身試法
(2015年06月08日)
本新聞提供者: 台灣國度復興報
【生活大小事】疾管署表示,有民眾運用社群軟體散布一則不實內容:「耕莘醫院出現16個MERS病例」。疾管署鄭重呼籲,該行為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九條之規定,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主管機關將可依第六十四條裁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如涉及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將可依第六十三條規定,最高可科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觸法。
 疾管署再次強調:對於MERS-CoV疫情,均以透明公開的態度予以說明,並於疾管署官網公布,供各界查詢運用,請民眾勿輕易聽信、轉發不實訊息,否則將依法究處。(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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