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無神論者搬到哪 都無端控告教會
(2014年12月15日)
本新聞提供者: 台灣國度復興報
【國度復興報╱編譯Icula╱報導】夏威夷歐胡島兩間教會向法院提起上訴,抗告法院採信兩名無神論者空穴來風的控告。聯合護衛自由(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簡稱ADF)組織的律師群及該聯盟另一名律師代表一愛宣道教會(One Love Ministries)和歐胡島髑髏地教會(Calvary Chapel Oahu)提出辯護。
 今年5月,法院駁回無神論者所控告的最嚴厲批評部分。該案控告這兩家教會騙政府讓它們免於為聚會地點(公立學校)付費。但是,稍後法院卻又取消駁回,判無神論者可以繼續進行此案的訴訟,也容許教會提出上訴。
 「這兩家教會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服事這些公立學校,帶給他們周遭社區很大的利益。它們不應該被兩個誣告的人拖下水,在法院耗那麼久的時間纏訟不休。這兩個人只是想藉由攻訐教會,謀取財利。」有超過2,500名律師加入的ADF的資深法律顧問史坦雷(Erik Stanley)說 :「法院初審判決是正確的。現在,我們將要求法院確切地駁回這項毫無根據的投訴。」
 兩名無神論者卡勒(Mitchell Kahle)與胡伯(Holly Huber)按該州「不正請求禁止法」(False Claims Act),向夏威夷巡迴法庭提出訴訟。該法容許「告發者」提供內幕消息,以暴露與政府簽約者設下的詐欺事項;但是,該案並未提供這兩家教會犯錯的證據或聲明。因此,元月時遭法院駁回,卻容許卡勒和胡伯在45天之內,提出抗告,如果他們確信有足夠證據可以證明教會違反「不正請求禁止法」的事項的話。
 卡勒和胡伯果然在限期內提出抗告。於是10月,法院容許該案繼續進行,也准許教會向夏威夷上訴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好讓上訴法院考量該州法律,及該案是否應予以全然駁回。
 「服事社區最窮困者的教會配得更好的訴訟結果,何況是出於對教會有敵意者的誣告。」ADF的共同法律顧問何契柏格(James Hochberg)說:「我們相信上訴法庭將會做出正確的結論,也就是教會可以繼續進行他們重要的事工,而不再受到任何進一步的騷擾。」
 同時,卡勒和胡伯已經搬到美國密西根州,且向法院提出同樣毫無根據的訴訟,控告密西根州樹立的一個紀念性十字架違法。
●為美國禱告:幫助各教會社區事奉得力、傳神愛。(圖文取材自charismanews)  
新聞照片:

台灣聖經網 www.TaiwanBibl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