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路阻享自由 南市全拆 |
| 林宜瑩台北報導 |
(2014年0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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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提供者: 教會公報
立委陳節如5月6日在立法院舉辦「這不是障礙,甚麼才是障礙?如何去除路阻」公聽會,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總監林文華發言時就直指,「我們好像狗一樣去鑽,路阻這個怪物讓身障者非常沒尊嚴!」他表示,每逢公園路口、人行道轉彎處,為了不讓機車騎入,總有幾根石墩或彎曲不鏽鋼做成的「路阻」,卻造成身心障礙者通行的不便。他指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6條規定,政府應提供身障者無障礙空間,可是在公園、學校、人行道等開放空間卻隨處可見路阻,對身障者造成潛在危險性,他自己坐電動輪椅,就常被擋住去路,呼籲各縣市能盡速拆除路阻,還給身障者應有的行動方便空間。 殘障聯盟常務理事劉金鐘指出,殘盟從2006年便開始關注拆除路阻、還給身障者無障礙空間議題,他也針對各種不同路阻形式,一一說明是如何造成身障者行動的不便,強調必須留有淨寬150公分的出入口,才能讓身障者無障礙通過。台北大學社會系教授張恆豪直言,設置路阻本身就是對身障者的一種歧視,因為台灣民眾常以公共安全為由,輕易犧牲身障者應有行動自由的權益。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孫迺翊則是從法律訴訟案例指出,台灣有兩起無障礙環境行政訴訟判決敗訴,緣由都是身障權益保護法沒有賦予個別身障者有提出訴訟的權能,事實上,縱使德國身障者權益平等法讓個人可提訴訟,但是德國身障者提出柏林歐洲受迫害猶太人紀念碑案、德國火車站月台無障礙設施案都敗訴的結果來看,身障者要從法律訴訟解決路阻問題有程度上的困難。 台南市無障礙推廣協會理事長林昭坤說,為了讓路阻能拆除,他們半年前就去找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副局長談,一開始態度也不是很友善,後來他們請市議員王錦德出面召開公聽會,再加上3月19日台南當地媒體大肆報導,台南市政府承諾在6月底前會全數拆除市區內400多個大小公園的路阻,具體回應身障者訴求,並從5月1日起加強取締機車闖入公園者,最高可罰新台幣6000元,讓台南市成為全台對身障者最友善的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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