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W小姐爭取結婚權勝訴 |
| 探討變性人的法理情 |
| (2013年07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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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終審法院裁定變性人W小姐爭取結婚權勝訴,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明光社及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於六月廿二日在恩福堂舉辦「明光社十六週年研討會『變性人的法理情』」,由張達明律師分析案件對婚姻條例的影響及未來探討的方向;Joanne以第一身分享變性人的心路歷程;康貴華醫生探討有性別身份認同障礙(GID)的人是否一定需要變性;蘇穎智牧師談教會如何看待變性人的性別身份及與他們同行。研討會約九百人出席。 今期《時代論壇》專題報道研討會內容,以下為部份內容: 研討會中,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W小姐案件的裁決仍然建基於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結婚的價值觀,W小姐只能以進行變性手術後的女性身份跟一位男性結婚,而不能以其出世紙上的男性身份與另一位男性結婚,因此並沒有認同同性婚姻,問題在於對男、女的定義改變了……他認為這次裁決可能的確催化了同性婚姻的討論,「然而香港社會無論如何也不能迴避處理同性婚姻的問題,這是全世界都面對的問題」。香港政府需詳細考慮這些法例的各種配套。 跨性別資源中心主席Joanne在研討會指希望釐清大家對「跨性別資源中心」的誤解,這並非一個支持進行變性手術的機構,只是希望與有需要的人同行。她指身邊有朋友都先後在面對困難時自殺,「這些經歷讓我更體會到社區、社群內沒有人能明白、支持這一班人,那我作為過來人,希望盡一分力去幫助他們解決一些心理上的問題,而非幫助他們完成變性手術。」…… 播道會恩福堂堂主任蘇穎智牧師希望跟會眾分享聖經如何看性別身份的問題。他分享曾幫助面對性別身份疑惑的人士,求助者長大成人、二十多歲才發現自己身體同時有男、女的性器官,那他進行的不是變性手術,而是要作一個選擇。……他又說聖經沒指出變性是否一種罪,基本的原則是我們要接納神創造的自己,不論是男或女。…… 新造的人協會主席、精神科醫生康貴華指一九七三年的一個調查顯示,只有3%男GID和6%女GID的成人GID(Gender Identity Disorder)尋求變性,相信現今數字應有上升的趨勢,但仍屬少部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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