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彙編 6月29日 星期六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新聞中心 歷史新聞 我的存檔 合作夥伴 我要當記者
進入閱報模式 友善列印
神學問題思考: 士來馬赫論“異端”
哈隆文
(2009年06月25日)
推薦本篇新聞 : 31
本新聞提供者: 真理報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士來馬赫在他的《基督教信仰》(TheChristianFaith)一書第二章中,有一段專門論述“異端”的文字,據說這段論述是很有名的,並且被很多西方神學工作者和教牧人員所讚賞,因為他採用了歸類和對比的方法來分析異端,看上去會讓人覺得新鮮,因而引起很多人的興趣。所以,我想對他這一段論述,作一些澄清。


士來馬赫所採用的方法是:他把基督教異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人論的異端或人類學的異端(AnthropologicalHeresies),他認為這類異端產生的原因,是因為把人看成是不需要被拯救的,因此使拯救失去了意義;第二類是基督論方面的異端(ChristologicalHeresies),他認為這類異端是沒有把基督看成是一位拯救者(作者注:他所說拯救者是與聖經上的含義不同的)。然後,他又把人論方面的異端分成兩種,一種是把人看成是在邪惡的轄制之下,因此“人無能去接受拯救”,士來馬赫認為,歷史上的摩尼教(Manichaeism)就屬於這一種。第二種是把人的罪看成是非常微少的,用來證明人不需要被拯救。他說,歷史上的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是屬於這後一種。


在基督論方面,士來馬赫判斷異端的根據是:“如果基督要是個拯救者,即祂是持久的、活的,無障礙引起神意識的源頭,因而所有別人與神意識有份是以祂作媒介的,就是說,一方面,一定是祂享有一個整體的和獨特的超過別人的優越性;另一方面,祂也必須與所有的人基本上相象,不然的話,祂所給予的不可能是別人所需要的。”然後,他把基督論方面的異端又分成兩種,一種是把耶穌與其他人的區別看成是微不足道的,結果耶穌就不夠稱為拯救者的資格,士來馬赫說,這就是歷史上猶太人的伊便尼派(Ebionism)。另一種是,把耶穌和我們之間的區別看得非常大,所以我們和祂不能建立聯繫,我們不知道怎樣享有祂那樣的祝福,結果就成了“幻影說”(docetism)。


士來馬赫這些對異端的論述,是不是正確的呢?下面,我們要討論兩個重要的問題:


(一)什麼是士來馬看待異端的標準?

在基督教歷史上,凡是被全教會會議所定案的異端,都有歷代所制定的信經和信條作證,都是以聖經為根據的,不是人為的標準。


但是,士來馬赫判斷異端的標準卻是他自己制定的,他完全不顧歷代信經和信條上對異端定案標準的闡述,而按照他自己的感覺另立出標準來。他認為基督教異端是一種“偏離”。“偏離”了什麼?“偏離”了他制定的“基本公式”,這個基本公式就是:“基督教的本質存在於這樣的事實之中,就是,在基督教裡邊,一切宗教的感情都和拿撒勒人耶穌所作的拯救有關係。”

他的這個標準不是來自聖經,而是來自他的“感覺神學”。簡單地說,他的“基本公式”的重點是講“關係”,是講人與耶穌“神意識”上的溝通,如果認為人和耶穌之間不能有這種溝通,或者不需要這種溝通,就都不能得“拯救”(士來馬赫所謂的“拯救”,就是要效法耶穌充滿“神意識”的榜樣。),那就出現了“偏離”,於是他認為異端就形成了。


那麼,他所說的拿撒勒人耶穌是誰呢?前面我們已經引用了他的話,他認為,耶穌是在“神意識”上有“超過別人的優越性”的人,並且祂的拯救工作就是:祂可以引起別人追求“神意識”,祂是在人和“神意識”之間作媒介的一個人,或者說祂是眾人“神意識”充滿的榜樣和典範。另外,士來馬赫認為,耶穌“必須與所有人基本上相象,不然的話,祂所給予的不能是別人所需要的”,換句話說,祂引起別人願意效法祂,是因為祂已經得到了比別人多的“神意識”,祂也像別人一樣,也需要“神意識”,只不過祂是榜樣。


所以,在士來馬赫判斷異端的“基本公式“中,不是以肯定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為前提的,不是以肯定耶穌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為前提的。既然他判斷異端的根據不是出於聖經真理,他怎麼能得出正確的判斷呢?


(二)具體來說,什麼是士來馬赫講的“偏離”?

(1)什麼是他所說的摩尼教的“偏離”?

士來馬赫認為摩尼教的“偏離”,是它“設想邪惡是在原初就有的,邪惡是與神對立的,並且,因為人的理性已經被邪惡所勝過,所以,人就因理性的無能而受苦。”所以,他認為摩尼教的“偏離”,是否定了人與耶穌在“神意識”上溝通的主觀上的可能性,而必須靠外面的幫助。


我們首先要說明,摩尼教不是基督教,因而它的“偏離”也不能算是基督教異端,雖然摩尼教對基督教的異端教派阿爾比派和鮑格米派的形成,有過很大的影響(請參看“神學問題思考”(5))。摩尼教是早期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宗教運動的一部分,摩尼教的教義當中雖然包括了一些聖經上的人物,和借用了聖經上的辭彙,但是,摩尼教是一種調和宗教,它的教義主要起源於古波斯二元論。這種二元論認為宇宙中存在著兩個王國,或稱兩種權勢,一個叫“光明王國”,或簡稱叫“神”,這是個靈界的王國;另一個是“黑暗國度”,是物質王國,也有一個王。所以,摩尼教否定宇宙是耶和華獨一真神創造的,而看成是兩個神創造的,為此,教父奧古斯丁(Augustine,354-430)在《論自由意志》的論文中質問他們:“上帝難道也是惡的根源嗎?”


摩尼教還主張,宇宙間的兩個國在不停地爭戰,就是黑暗與光明爭戰。他們認為,在人裡面也有個“小宇宙”,也有爭戰,就是人的靈魂與肉體的爭戰,因為靈魂是從“光明王國”來的,人的肉體是從“黑暗國度”來的。所以,只要人的肉體存在一天,人就不能脫離黑暗。這些主張和佛教的“苦海無邊”的觀念很接近,是主張“寂滅”(也叫“涅槃”,是追求使“生死”都熄滅)的。

摩尼教也講拯救,但它講的拯救和基督教講的拯救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們講拯救是靠主耶穌基督寶血得救贖,是要把人從罪和死中拯救出來。摩尼教則認為,人裡面既然有靈魂,所以就還有“光明因素”在人裡面,他們認為所謂拯救,只是做“喚起”或“呼叫”的工作,目的是讓人覺悟到人裡面還有“光明因素”。他們認為,凡是經過“呼叫”能夠醒來的,都可以得救了。那麼,由誰去“呼叫”呢?他們說是由一些從“光明王國”來的“光明信使”來呼叫。這些信使包括聖經上的人物,如:塞特,挪亞,以挪士(塞特的兒子,創4:26),以諾(該隱的兒子,創4:17),閃(挪亞的兒子),還有亞伯拉罕,也有佛,瑣羅亞斯德(Zoroastrian,波斯二元論教創始人),並且,他們把耶穌和使徒保羅也並列其中。這哪裡是基督教?哪裡說到了基督教的教義?摩尼教是一種以波斯二元論教為基礎的調和宗教,雖然它對早期基督教產生過破壞性的影響,但它不是屬於基督教的範圍。所以,我們不會把摩尼教當作基督教異端來討論。
 


其他新聞快報
「宗教」歧視? 英天主教拒巫師團體借會所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劉忠明:教會有制度.執行待改善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基督徒如何參與公共領域」討論熱烈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周淑慧:牧者應重視心理健康 (基督教論壇報)
蔡瑞益:任何服事看重生命優先 (基督教論壇報)
完整新聞照片錦集

  真愛與承諾! 愛諾園全新上線 -- 基督徒交友限定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