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論壇訊】早前爆出教會司庫虧空公款的醜聞,令教內外關注堂會的理財監管漏洞。正如上期(2042期)頭版專題提到,教會單靠獨立第三方會計師進行審計,其實並不足夠。因此,教會應先做好內部監管,一方面確保所得奉獻不會被虧空或濫用,另一方面,亦可避免令弟兄姊妹陷入誘惑。然而,若教會理財過於保守,只管監控而不懂善用,也可能窒礙事工發展。究竟,教會在財務監管與善用奉獻之間保持平衡,應該依據哪些原則?
退休前為金管局高級經濟學家,現擔任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名譽司庫的姚兆鋒,早前為神學院講授短期教會理財課程。他接受本報專訪談及教會財務監管之道,即從受託神學角度出發,分享5個教會理財觀念。他指出,教會具有corporate stewardship的職責,所處理的是other people’s money,故責任尤為重大。「教會的財務管理,具有教導會眾、傳講聖經管家職份的責任,這不僅是負責財務的執事、會吏或理事的工作,牧者(在其中)也有身份。」因此,他強調牧者有看管賬目的責任。
第二個理財觀念,是教會該因應使命,制訂一套有智慧的財務計劃。惟姚兆鋒承認,要做到這點並不容易,皆因教會有許多使命,但資源有限。而有些小型堂會,只交由一位理事負責制訂財務計劃,他指此舉並不正確,認為牧者與長執應當一同執行。
至於第三、第四個教會須具備的理財觀念,分別是鼓勵會友奉獻,以及定期匯報教會財務情況。他提到,有些教會每3個月便列出損益表或資產負債表予會友檢閱,人手較充裕的教會甚至每月列出奉獻名單。惟他提醒,有些教會的奉獻名單指名道姓,此舉或令注重私隱的會友反感;相反,有些人選擇匿名奉獻,同工則要做好記錄。
最後,是教會必須負責任地處理金錢。教會理財大致可分為3部份,包括收入、支出及記賬。姚兆鋒表示,三者必須分開由不同人處理。而收入的部份,包括收取及點算奉獻兩個環節,姚兆鋒建議必須有最少兩個人處理,以互相監察。「若只交由一個人處理,其實是將那人置於引誘的陷阱裡……如此並沒有保護弟兄姊妹,是十分危險。」
支出方面,他認為弟兄姊妹或同工當填寫申請表,並附上收據,才能報銷開支,並最好設報銷期限。「假如報銷的銀碼較小,以零用現金(petty cash)方式處理便可。若金額較大,宜簽發支票。」就此他建議,教會必須由最少3位獲授權人士的其中兩位,共同簽署支票才能生效,絕不能「單簽」。然而,即使是簽署支票,同樣需要額度限制。假如金額龐大,則須經執事會批核。
記賬工作同樣重要。姚兆鋒指負責相關工作的同工,必須具備簿記訓練。即使同工不熟悉會計,教會亦可設立會計小組作支援。如要進一步做好內部監控,最好委任一名沒有擔當其他角色的會計人員,檢視銀行對賬(bank reconciliation)。他形容,這個角色猶如教會內部的核數師。
教會做好內部財務監管固然重要,但姚兆鋒提醒切忌過份制度化,否則令教會失去使命。「我們過度屬靈化,例如完全由一個人去管理金錢,覺得個別弟兄姊妹『信得過』,便可能構成濫用、舞弊等風險,令教會信譽受損、會友受傷。但過於制度化,往往只向錢看,『下下都冇錢就唔好做』,便會失去使命感,(令)奉獻變成一種交易,教會也會變成屬世的機構。」
因此,姚兆鋒呼籲教會要在屬靈與制度之間保持平衡,建議教會的預算該由異象帶動。他又勉勵教會信心與審慎並存,既要相信上帝的供應,也要學效舊約中的約瑟,為荒年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