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有個人來找我,她因耶穌教導的「八福」裡的一句話而擔心得發抖。讓她如此困擾的是這一句:「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太5:7) 她的難處在於,她曾經歷過一位朋友的背叛 (至少她認為那是背叛);而那位朋友似乎毫無歉意。這位女士說,她很想饒恕對方,但她一次又一次地嘗試,卻始終做不到。她無法靠自己的意志力消除內心依然感受到的傷害。她究竟該怎麼辦?
我認為的饒恕,是一種恩典,一種強大到能使這位女士脫離她朋友至今「仍對她產生的影響力」的恩典。
在這位女士的情況中,和許多其他人的情況一樣,我並沒有感受到她報復的慾望。那些渴望報復的人,通常不會糾結於該如何饒恕。
混在一起看。我們可能以為,饒恕會在某個戲劇性的時刻一次完成——從那之後,我們看待那個被饒恕的人,會變得像傷害從未發生過一樣。有時候事情確實如此。
即使如此,它也不一定伴隨著某種溫暖的感受。我所認識的那些最懂得饒恕的人,常會這樣禱告:「主啊,我又想起他們曾對我做的事,我現在很憤怒。求祢幫助我。」
正如幾個世紀以來無數哲學家教導我們的,我們最危險的道德問題,往往不是因為我們看重某種邪惡的罪行,而是因為我們對某種美德的「價值排序」出了問題。那些掙扎於饒恕的人之所以掙扎,通常不是因為他們嗜血,或想看到對方受傷害;相反地,他們是在努力捍衛一個美善且正確的事:
而這種渴望公義的本能,本身是美好且正確的。事實上,舊約對不忠的以色列所提出的指控之一,就是他們竟然斷言:「主的道不公平」(結18:25)。但在該隱殺害亞伯後,上帝對該隱說:「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在聖經最後一卷書裡,在天上的殉道者靈魂也大聲呼喊:「聖潔真實的主啊!祢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申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而兩個對公義的呼求,絲毫沒有被描繪為有罪的行為。事實上,使徒保羅關於十字架的論述所要解決的一個核心問題,正是:
問題出在我們想要以什麼方式「親身經歷」那份公義——而通常因我們的時間框架從定義上來說就極其短暫,我們一生中能看見、追蹤得到的歲月就成了最大的限制。而即便我們真的看見那個傷害我們的人受到某種報應,我們最終仍可能感到空虛,因為再多的公義,似乎都不足以與我們所承受的傷痛相稱。再說一次,這種感受是正常的——但即使是正常的事,也可能使我們陷入另一種光景。
,苦毒與怨恨之所以在人心扎根,並非只因為我們覺得自己受到傷害。相反地,他認為,苦毒與怨恨源自一種「自己仍被欠著一筆債的感覺」,也就是始終懸而未決地等待著,那份傷害終有一天會得到個人的補償,那個錯誤也終能恢復原狀 (undone)。然而,因為這種事幾乎從未發生——事實上,
——受傷的人往往便會以其他某種方式尋求補償。有時候,這個方式就是在心裡不斷反芻那些事情,以至於這種反芻逐漸開始支配自己的生活;有時候,甚至連當事人自己都沒有察覺,他已選定一個代罪羔羊,把自己的憤怒與失望傾倒在對方身上。
然而,若要得著真正的自由,你必須知道「你所失去的東西」與「你是誰」之間的區別。你可以真誠地為失去的事物哀慟,同時仍明白,最終而言,自由意味著
。而這很難做到。彼得曾對耶穌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祢了。」(可10:28) 從彼得的語氣來看,可以感受到他那難以掩飾的挫折感。如果你相信自己除了那些可被奪走的東西 (例如一個教會大家庭,或某種身份) 以外便一無所有,那麼無論是誰掌控了這些條件,誰就徹底掌控了你。
在《創世記》中,約瑟的哥哥們攻擊他,把他賣到埃及當奴隸。多年後,他們與約瑟再次相遇時時,約瑟已成為埃及的宰相,負責管理饑荒時期的糧食儲備,而這項政策最終救了哥哥們的性命,因為約瑟伸出援手使他們不至餓死。父親雅各去世後,哥哥們合理地擔心約瑟會伺機報復。他們甚至事先排演了一套相當情勒的可憐說詞,聲稱父親臨終前曾囑咐他們,要他們跪求約瑟的饒恕。
然而約瑟說了最知名的那句話:「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世記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