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中的產婆教導我們學習如何敬畏上帝勝過敬畏君王。
如果從今日的公共論述來看,人們或許會以為聖經只有在《羅馬書》第13章談論過政治:「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使徒保羅如此寫道。但我們是否應當理解這是基督徒在政治領域作見證的唯一模式?保羅的教導是否是給所有基督徒的普遍命令,即使在世俗統治者確實讓「行善的人恐懼」的情況下,也是如此嗎 (羅13:3)?
彼得在寫下「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敬畏神,尊敬君王」時,似乎也支持這種觀點 (彼前2:13-17)。然而,彼得接著強調,我們應當願意自己忍受冤屈的苦楚;但將不公義加諸他人身上,則完全是另一回事。
我最敬仰的英雄人物之一,是荷蘭女子彭柯麗 (Corrie ten Boom)。她抵抗納粹政權、在家中藏匿猶太人並偽造配給卡來供應他們食物。我成長過程中曾多次讀她的回憶錄《密室》(The Hiding Place)。要保護猶太人的安全,每天都需要說謊——持續而警醒地違抗政府的命令。彭柯麗選擇抵抗納粹政權,最終導致自己被捕並被關進集中營裡,受盡折磨。慶幸的是,她活過了戰爭,後來更以著書和演講的方式講述饒恕仇敵的力量。
也許彭柯麗的故事對我意義如此深重,是因為我的祖母芭芭拉 (Barbara Camfferman) 和彭柯麗是同一個時代的人,而且曾參與荷蘭地下抵抗組織。她和兄弟們曾參加秘密聚會,與其他基督徒一起策劃如何削弱納粹勢力。儘管希特勒明令禁止,他們依然私藏收音機;他們炸毀橋樑、竊取設備並偽造身分證。我的祖母甚至違反宵禁,把要給盟軍士兵的訊息捲起來藏在自行車的車把裡送出去。她被拘留的其中一次差點演變為逮捕。
還有一次,一架美國戰鬥機在他們農場上空被擊落,飛行員跳傘降落在他們農場後方的田地裡。她和兄弟們把士兵藏起來並協助他逃走。她的一個弟弟為了躲避納粹徵兵,在整個戰爭期間都躲在離家較遠的一戶好心人家閣樓裡。在漫長的幾年時間裡,他們所有人都提心吊膽,竭盡所能地做著自己能做的事。奇蹟般地,我的祖母和她的兄弟姊妹全都活過了德國的佔領時期。
他們並沒有順服在上掌權者。我的祖母一次又一次地選擇抵抗。她這樣做錯了嗎?身為德國公民的彭柯麗,是否應該把猶太朋友交給德意志第三帝國?
我不這樣認為。像這樣的抵抗行為,聖經裡有強而有力的先例——那些蒙上帝喜悅的抗命行為:喇合把以色列的探子藏起來,不讓當地的官員找到他們 (書2章);雅億違背對自己宗族的忠誠,假意招待敵軍將領,再為了以色列的緣故刺殺他 (士4章) ;俄巴底 (他自己就是一名政府官員!) 把耶和華的先知藏在洞穴裡,供給他們食物和水,使王后無法殺害他們 (王上18章)。
以賽亞和耶利米也沒有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隨波逐流地迎合那些「耳朵發癢」的人。結果以賽亞被銬上枷鎖,耶利米則被扔進深坑裡——他們確實因堅持做正確的事、說正直的話而受苦。但以理拒絕停止向耶和華禱告;他的朋友們也拒絕跪拜國家所設立的偶像 (但6:13;3:18)。
但在聖經所有公然抗命的人物之中,比任何人都更深打動我心的,是《出埃及記》裡的產婆。法老試圖利用她們來消滅自己的潛在對手:「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接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出1:16)。此外,法老還在他的國家內煽動恐懼,使埃及人厭惡身為外國人的希伯來人。
這些婦女拒絕服從。她們冒著極大的風險,保住那些男嬰的性命。《出埃及記》告訴我們她們為何如此行:「但是收生婆敬畏上帝,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出1:17)
這些婦女害怕抗命的後果嗎?也許。但她們對上帝的敬畏勝過對法老的恐懼。她們明白最重要的審判來自上帝。她們的堅持不屈拯救了一整代人。經文清楚指出,上帝因她們所做的事而賞賜她們 (出1:20–21)。
除了她們的名字——名字施弗拉和普阿之外,我們對這些女性所知甚少。然而,在這段反派的名字沒有被記載的故事中,這兩名被載入史冊的女性顯得格外耀眼,值得被後人紀念。學者們對她們究竟是不是希伯來人、她們是僅有的兩位產婆還是首席產婆,以及她們向法老解釋孕婦早產時究竟是說謊還是陳述事實,至今仍有不同看法。
但她們回覆法老時所展現的智慧著實令人讚嘆——以巧思與智慧,在強權面前巧妙周旋:「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出1:19) 「健壯」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與意為「動物」的詞根相關聯。法老向來視希伯來人為野獸,但她們如野獸般的頑強生命力,恰恰讓法老的陰謀落空。
產婆、摩西的母親和姊姊、法老的女兒以及她的侍女們,每個人都參與了這場違抗國王及其命令的行動。每一個人都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去生產、養育並拯救一個面臨死亡威脅的孩子。
試想一下,如果她們當時彼此面面相覷,嘆道:「我們還能怎麼辦?王上說了必須處死他。」那麼,我們將不會有摩西,不會有脫離奴役的救贖,不會有前往西奈山的旅程,不會有十誡,也不會有會幕;或是若更遠的去想,我們就不會有聖約,不會有彌賽亞,也不會有賜福萬國的應許——至少不會以今天聖經所描述的方式發生。
在《出埃及記》稍後的篇章中,我們會發現法老女兒所做的事,其實預示了上帝將要做的事。上帝看見希伯來人的苦情,聽見他們的哀求,向他們發憐憫,並且差遣一位拯救者,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 (出2:23–25;3:7–8)。而摩西就像他的姊姊米利暗一樣,站在尼羅河岸邊,迎面對上前往河邊的法老,要求他「容我的百姓去」 (出7:15–16);我們也能在那個為弟弟爭取生路的年輕女孩的故事裡,讀到相同的用語 (出2:3–4、7)。如果你想在《出埃及記》中更認識上帝,不妨留意那些女性的行動——她們的言行最接近上帝。
我們這個時代所面對的道德困境,絲毫不比過去簡單。我們是否該雇用沒有身分的移民?我們是否該向他們提供教育?如果我們沒有把握確定那些合法留在自己國家的人能受到合法對待,我們是否應當協助他們躲避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ICE) 的突襲查緝?如果某位候選人承諾支持未經父母同意、替未成年人進行性別轉換手術的法條,我們是否仍應投票給他?我們是否該在戰爭議題上 (如加薩、伊朗戰爭) 選擇一種立場?
當美國兩大主要政黨的候選人「都」致力於讓墮胎變得更容易時,我們是否仍應投票給其中一方?當政府法規要求我們提供違背自己良知的服務時,我們是否應該遵從?當總統譴責教宗時,我們是否該站在總統那一邊?
無論掌權者要求我們違背上帝的命令,還是要求我們「遵守上帝的命令」,我們都必須培養道德辨識力,知道何時該以《出埃及記》第一章為典範,何時又該遵循《羅馬書》第13章。有能力明辨善惡,是我們這個時代以及任何時代最迫切的需求。
但正如我在前面說的,我們必須向主尋求這樣的智慧,而不是隨著時代的潮流,自行界定它 (或讓政府/領袖替我們界定)。聖經是上帝賜給我們最有力量的有形禮物——是上帝的自我啟示,向我們顯明如何在敬拜、工作和見證中活出祂的形象。若不閱讀上帝整全的旨意,而只是機械式地反覆引用「某一節」經文,可能會導致我們道德觀的扭曲與畸形。
令人惋惜的是,我們對聖經的整體認識、閱讀及理解的能力正在衰退。我們執念於記憶中略為模糊的主日學內容,或那些「看起來與今日情境有關」的零碎經節,並任由自己被那些隨己意引用聖經經文來為自身行為開脫的領袖所左右。我們失去了身為基督的身體,那種能「一起」看見聖經教導的全貌,以及理解這些故事如何彼此連結、交織融通成一個完整故事而產生的道德辨識力。
今天,我們需要如產婆般的勇氣——敬畏上帝勝過敬畏君王,並清楚知道法老要求的事極其違背道德。我們迫切需要重塑聖經的遠見,並以全新的委身參與榮耀上帝形象及使命的工作中,無論需要付上何種代價。
Carmen Joy Imes是拜歐拉大學 (Biola University) 舊約副教授以及一名作家。她最近出版的著作是《成為上帝的家人:為何教會仍然重要》 (Becoming God’s Family: Why the Church Still Matters)。
《羅馬書》第13章的核心,是拒絕變成那個壓迫你的人的樣子,保護教會不被報復的心態所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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