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的說自己「愛教會」很容易,真實地愛「地方教會」卻充滿挑戰。
福音派的「教會論」常容易落入兩種極端。一端是「對教會的信仰」——也就是談到教會時,想到的是歷世歷代、世界各地屬上帝的子民,如《尼西亞信經》所宣認的,基督徒「相信獨一的、神聖的、大公 (普世) 的、使徒的教會」;教會就是 基督的身體,包含卻也不僅止於地方性的信仰群體,是主天天將得救的人加添其中的那「一個身體」(使徒行傳2:47;以弗所書4:4)。
另一端則是相信「個人的信仰生命」——每一位基督徒都是信仰的承載者,都蒙召悔改並相信福音。保羅寫道:「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10) 福音派極其強調個人認信/個人得救的重要性,深信我們無法靠著任何人的庇蔭 (或裙帶關係) 進天堂。
然而,在這兩個極端之間,存在著一個尷尬、往往被忽略的「中間地帶」:地方教會的會眾們 (the congregation)。地方教會正介於大公教會與個別信徒之間。沒有人會去爭辯作為基督新娘的「教會」本質之重要性;也沒有人會去輕視那些肯定將會與上帝共度永生的個別基督徒的信仰。但——地方教會呢?我們是否也能如此深刻地重視自己所處的地方信仰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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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該如何看待「地方教會」呢?確實,地方教會對實踐基督徒生活至關重要,因為聖經說我們「不可停止聚會」(來10:25)。然而,這是否僅僅意味著我們應該出席主日崇拜而已?這節經文是否同時要求我們以「教會成員」的身分參與一間地方教會?如果一個人每週輾轉參加不同教會的聚會,或只是隨意在線上觀看崇拜,這是否仍算是遵行《希伯來書》10章25節的教導?
這種看似高度重視教會論的觀點,對基督徒的「聚集」賦予嚴肅而深刻的意義,堅持基督徒應當參加聚會,卻不一定要成為教會的正式成員。我最近聽到一位牧者精闢地形容這種模式:有些人常常「待在教會附近」,有些人則是「活在教會裡面」。這兩者確實存在本質上的差別。
有些出於善意的基督徒會說:「我去教會是為了上帝,不是為了人。」我明白這話背後的心意,但我很難將這種想法與聖經的教導調和:「人不愛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那看不見的神」(約翰一書4:20)。對基督徒而言,在基督裡的弟兄姊妹,絕不能僅僅是自己與上帝親密關係中的模糊背景。
為了強調身為「教會成員」身份的重要性,許多人會強調它在社會與屬靈層面的益處。有人會說:「從火堆中抽出的木炭會冷掉。」或者說:「去教會是我每週的靈性補給。」這些說法僅指出了身為教會成員的價值,卻尚未觸及它在神學上的必要性。在一個消費主義盛行的社會中,參與地方教會的生活,有時看起來更像一種附加服務,我們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加入一間教會很好,因為我能從中得到好處。
但問題接踵而來: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地方教會?它只是一個讓人體驗週末崇拜的場所嗎?它是一份只有在對我產生顯而易見且即時的好處時,我才願意履行的社會契約嗎?地方教會難道是一種兜售宗教商品與服務的屬靈便利商店——直到我在街角發現另一家優惠更多的店?根據我在教會裡觀察的行為模式,這樣的態度依然相當普遍。
教會領袖常發現自己在這種「被排除的中間地帶」裡服事;我們對此深有感觸。地方教會常被那些理所當然地認為「只要自己準備好了,教會隨時都會在那裡」的人忽略。在教會面臨動盪的時期——例如大流行病、一樁醜聞、或一段轉型期——許多人會迅速且輕易地退出教會。每逢暑假人們外出度假,聚會人數就會下滑,小教會只能倚靠牧者獨自維持教會的日常運作。也難怪盧雲神父 (Henri Nouwen) 會呼籲牧者承認自己「在當代世界中無足輕重」的地位。牧者們的工作有太多是安靜、隱形且無人感激的。
在「我個人化、私有化的信仰」與那「榮耀卻摸不著的聖徒相通」之間,存在一片神學上的三不管地帶,也就是地方教會所處的位置。這是一個真實存在的現實,也是基督徒必須正視的現實。「普世教會」的概念太過抽象、難以直接觸及,而「私人信仰」則深藏於個人內心深處。落入這兩個極端的信仰,往往為「諾斯底式 (神祕靈智派) 」的信仰形式留下空間,但地方教會不會。地方教會裡有真實的人,有停車場、預算和洗手間,這一切真真實實地對我們有所要求、需要我們實際承擔什麼。正是在地方教會裡,我們的信仰必須「道成有血有肉的實踐」、長出肌肉,在真實的群體裡活出來。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翰一書 3:16)。如果沒有弟兄姊妹,我們幾乎就沒有什麼背起十字架的機會。地方教會——這個往往看似偶然存在且可有可無的群體——讓基督信仰的核心成為可能。它不斷給我們捨下自己、為某位弟兄或姊妹背起十字架的機會。
若要用一句話概括為什麼地方教會如此不可或缺,那就是:因為「愛」是不可或缺的。當然,地方教會既是充滿信心與盼望的地方,也是接受教導、形塑生命與敬拜的地方。但如果沒有愛,沒有人能成為基督徒。我們固然要愛上帝並愛鄰舍,但我們也被呼召去愛教會;而我們無法抽象地去愛教會,正如同我們無法抽象地去愛全人類一樣。
任何被帶進基督徒群體中的理想化形象,都會成為真實群體生活的阻礙。……那些愛自己「對基督徒群體的想像」勝過愛基督徒群體「本身」的人,最終會成為那個基督徒群體的破壞者。
這道出了我們為何需要地方教會的核心原因。若沒有地方教會,我們就會將教會抽象化為某種「不需要付出代價的東西」;若沒有地方教會,個人的心依然只屬於自己。只有在真實的信仰群體生活裡,我才經歷到聖徒相通的愛,並明白愛需要付出多麼高昂的代價。也唯有在此時此地,我才真正體會到基督曾為我承擔了什麼。
Matthew D. Love於哈丁神學院 (Harding School of Theology) 教授講道學與教牧學。
抽象的說自己「愛教會」很容易,真實地愛「地方教會」卻充滿挑戰。
一個後文字時代的世界,承受不起一個「後聖經時代」的教會。
上帝確實能透過AI引用的經文向你說話,但「獲取的便利性」並不等同於「使生命蛻變的領悟」。
也許我們首要的危險並非AI會變得太像人類,而是人類將變得更像機器。
我們面對AI的挑戰之所以手足無措,也許是因為我們不夠了解「人類」究竟是什麼。
無法讓「道」成為「肉身」的AI,也可能誤導基督徒那些它所無法理解的真理。
身為受託管理世界的人,基督徒的責任是竭力引導AI,使其成為能反映上帝形象的美善技術。
基督徒仍然緊緊抓住一個事實:「主並沒有離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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