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瑩台北報導】為了解各界對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會)日前發布《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的看法,人權會與人本基金會1月12日舉辦座談會,邀請教師、家長、學生、律師、行政機關代表與會;會中就現行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如何具體可行,如何強化教師專業倫理及辨識暴力態樣的增能,以及強化對教師及家長的支持資源、兒少意見的保障進行充分討論,以落實《兒童權利公約》(CRC)的兒童權益保障。
座談會聚焦「案件受理及通報」、「調查真實性」、「究責與輔導增能」及「第三方機制運作」四大面向。人權會委員葉大華表示,CRC對兒童禁止一切形式暴力準則,包括造成孤立排擠、特意疏忽或關係霸凌的精神暴力、涉及有辱人格的言語暴力等態樣所造成身心侵害,可是現行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卻以是否剝奪教師工作權作為判斷核心,導致究責結果難以完整保障兒少的受教權與人格權。
人權會是根據監察院調查及陳情案件、106至111學年度校園師對生暴力事件處理情形4641筆問卷、113年度校事會議數據資料及9場次利害關係人焦點團體,對教育部現行處理機制是否與CRC所要求「兒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對待的權利」仍有落差進行研析,並據此提出制度面與法律面的改善建議,不宜就報告有過度針對性及錯誤的理解與要求。
因此人權會專案報告,目的是提供各界思考現行處理機制,是否應從「以教師工作權為核心」,轉成以CRC兒童最佳利益與教育主體性原則,從中找到親師生三贏的處理模式。
經過各方代表對話,人權會表示將與教育部進行協作改善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方向,包括落實教育人員對兒少權法社政通報的責任通報認知、校事會議涉及不當處理之冤案處理、啟動校事會議調和機制與受理調查案件之分流機制、調查人才庫多元背景人才招募與培訓、行為人教師輔導與監測機制、建置獨立第三方調查機制評估與研議、強化教師及家長處理不適任教師支持體系、建構師生關心修復模式等。
另就教師團體針對該份報告僅呈現師對生暴力案件究責結果,並未併同處理校事會議冤案及家長濫訴問題之質疑,人權會強調,會依據此次座談會各方建議,在後續與教育部門協作的基礎上進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