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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憐憫回應與「性」相關的罪 |
我們確實已掌握真理,但是,如果我們不能同時以憐憫與人對話並帶領他們,真理又能如何起作用呢? |
(2024年06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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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ity Today
【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別焦慮症的前同事的討論中,抑或是在與傳道人的討論中(他正努力在帶領一間「熱情、歡迎所有人的教會」與「堅持聖經教義的教會」之間取得平衡),與人類性別/性傾向/性行為相關的討論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對話裡。
有人問我一些問題,好似我知道一些有別於基督教歷史和傳統中一直理解和肯定的東西:上帝創造男性和女性,男女婚姻之外的性行為違背聖經價值觀。
有些人會輕輕地試探我,用假設性的問題來開始,「你覺得⋯」,這是種無害地評估我可能會有什麼樣的回應的方式。其他人可能會提到所多瑪和蛾摩拉在性上犯的罪,但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我的腦海中並沒有馬上湧現《創世紀》19:1-28。相反的,我首先想到的是猶大書1:7,那裡也提到了這些城市。
《猶大書》是新約聖經裡我最喜歡的書信之一。我最初是在學生時代被它吸引的,因為它篇幅不長,卻充滿了激起我好奇心的段落。它迫使我思考猶太教的文學世界——那些在新約正典外被當作經文引用和重視的書籍。
猶大書引用《以諾書》裡的句子,談到夢境解釋,提到天使米迦勒與魔鬼戰鬥的故事,並激勵我要為從我成為基督徒的第一天就被託付的「信仰」而奮鬥(猶1:3, 8, 9, 14-15)。先知、天使、夢境⋯⋯沒有比這些更超自然的了!
但是今天,由於我們當下面對關於人類性理論的挑戰,我以一種新的方式閱讀《猶大書》。為什麼呢?猶大堅定地持守自己的信念,沒有模糊地帶。他對著一個在靈命和道德方面變得懈怠的教會發表論述。這類教會忽略了聖經的教導,沒有將聖經敘事應用在當下的生活。這導致教會濫用上帝的恩典,否認基督的主權。
但儘管猶大堅決地勸告他的收信人要為信仰而戰,猶大同時也敦促他們要憐憫那些掙扎中的人,包括那些面對性上的罪的人。這就是為什麼今天當我處理有關人類性向和性別認同的對話時,這封信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能引起我的共鳴。
關於性向和身分的討論是複雜的,尤其當我們和那些在這個議題上親身受影響的朋友、教會成員及我們深愛的人建立關係時。對我來說,這不是一個簡單又抽象的倫理或假設情況的話題。這是一場關於現實生活的對話。我教會的弟兄、姊妹、朋友以及其他傳道人對自己的性取向或如何處理這個議題有著真誠的疑問和掙扎。
身為基督徒,我們的責任是熱切地愛所有人,渴望每個人都能認識耶穌,並努力不懈地傳揚並維護自使徒時代就託付給我們的福音真理。
如果猶大生活在我們這個時代,我相信他會對我們所面臨的挑戰有所共鳴。事實上,猶大之所以寫這封信,部分原因是他擔心有人在社會上製造關於人類性向的混亂。
近年來,《猶大書》在學術界一些圈子裡備受關注。從字面上看,這本書尖銳的言辭可能會被人極端化,損害我們「作為一個真理、恩典和愛的福音團體」的見證。因此,一些學者質疑我們應多嚴肅地(按字面意思解讀這本書)理解猶大所描繪的畫面及問題,比如他稱聽眾中的不敬虔者為「玷汙」和「流蕩的星,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猶1:12-13)。
猶大是否真的在描述發生在他收信者的群體的情況?還是這封信是他那個時代常見的「誹謗修辭」的一個例子?對有些人來說,信中的語言太過尖刻,最好忽略不計。
但作為一個相信基督及聖靈所啟示的聖經經文的人,我不能忽視這封信。我不斷回來研究它,我知道《猶大書》在我們基督徒靈命成長和神學想像中必須佔有一席之地。
讓我們一起來想像猶大所面對的教牧處境。他的收信人是基督徒,生活在一個公眾表達、法律保護和對人類性行為的看法與我們的社會截然不同的環境中。
當時有各種常見的、人們所接受的性關係和性活動,包括戀童癖(男人與男孩在一起)、女性化的男性、自殘以及合法的性奴。即使通過了禁止通姦的法律,也只適用於羅馬公民。羅馬男性可以合法地對他的僕人為所欲為,因為他們是他的財產。更廣泛的羅馬和希臘文化並不認為婚姻界線外的性行為是猶太教-基督教意義上的「罪的行為」。
此外,在當時的社會中,並不存在我們今天所認為的「正常的性行為」。希臘人、衣索比亞人、斯基泰人、日耳曼人和猶太人之間各有差異。每種文化都有自己對性界線和禁忌的看法。
例如,柏拉圖的《會飲篇》描述希臘男子結婚生子並不是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做在道德上是正確的或自然的,而是因為他們不得不這樣做。事實上,在古代雅典社會,兩個男性之間的愛情被認為是最高形式的「天愛」。
普魯塔克(Plutarch)在《萊庫格斯》(Lycurgus)指出,斯巴達男人以擁有多個妻子聞名,因為他們相信多子多福。一夫一妻制的關係並不普遍。羅馬詩人提布魯斯(Tibullus)寫詩表達他對年輕男孩的渴望。另一位羅馬詩人卡圖盧斯(Catullus)也表達類似的情感,並探討男人變成女人的現實。那些從事我們今天所定義的「同性戀行為」的男性並不認為他們的行為會損害他們的身分,或這行為本身是錯誤的。
正如學者大衛·哈爾佩林(David Halperin)所描述的那樣,在他們的文化中,這些活動是他們「男性身分」的一部分。對希臘人和羅馬人來說,許多我們今天認為不道德的性慾望或性行為被認為是人類本性的正常組成部分。
雖然文化不同,但在某些方面,猶大所提到的教會的處境與我們相似,因為我們也在分辨如何順服神,以及如何在不斷變化的性規範中分別為聖,成為基督的教會(利20: 26)。但猶大書信中的另一個面向吸引了我,使我重新思考它在當今基督徒生活裡的地位和重要性。
在信的結尾,猶大似乎意識到並非所有人都會同意他對收信群體的評估。他已經為信徒們提供明確的指導,包括勸勉他們為信仰而戰(猶1:3)、牢記使徒們的話(猶:17)以及如何在三位一體的神裡面保持充滿活力的靈命。他寫道:「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1:20- 21)。
(作者:RODOLFO GALVAN ESTRADA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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