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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訂專法支持各族語復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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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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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提供者: 教會公報
【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邱國榮 採訪報導】
文化部長鄭麗君4月12日列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文化部所提《國家語言發展法》進行專題報告,指出年輕人已不具備使用完整族群語言能力,發展本土語言有其急迫性,因此有必要訂專法全力支持語言的復振及傳承。
「發展是最好的保存,所以需要的不僅是消極的保存,更重要的是積極復振與發展。」鄭麗君說,台灣是多元語言、多元文化社會,但過去一元化發展,壓縮本土語言正常發展,年輕人已不具備使用完整族群語言能力。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口與住宅普查資料及文化部的研究皆顯示,台灣客家族群跟台語族群雖有較多人口,但母語使用情形嚴重斷層。
「語言是文化載體,族群的識別依據,語言滅亡,文化也會隨之消亡,因此語言是無形文化資產很重要的保存基礎。」鄭麗君說,國家語言發展法的重點是,針對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優先推動保障措施,包括協助各書寫系統標準化,但不是由國家指定某一套書寫系統,而是協助民間自然發展出書寫系統,透過滾動式檢討,協助訂定一個參考標準。目前稱為本土語言的,除了台語,還有原住民族16族24種語言,但持續變化中,因為還有正名中的原住民族,客語則有6種腔調,以及馬祖閩東語。此外,台灣手語為固有族群語言,已獲國際承認,因此也列入國家語言範疇。
圖為排灣中會舉辦兒童族語歌謠比賽,家長在賽前幫孩子打理服飾。(攝影╱林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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