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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新聞】 新加坡城市豐收案 檢方上訴加刑遭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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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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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時代論壇 / 2018年2月2日
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City Harvest Church,CHC)挪用公款案,新加坡最高法院去年對主任牧師康希及另外五人的上訴作出減刑裁決後,檢方申請提出恢復原判刑期,上訴法院於二月一日最終維持高等法院的判決,判定六名被告只是干犯了較輕的刑事違反信託罪(criminal breach of trust),否決了檢方的要求。
上訴法官潘文龍(Andrew Phang)在判決時承認這案件揭露了法律中的「空白」或缺口,但他表明由五名法官組成的上訴法院不會「蓋過了事」。他表示:「不應讓一宗難審的案件構成一條惡法。」他又補充:「如何制定補救方法,應由議會決定」,並指出「分權……是我們(新加坡)憲法的基石 」。
判決意味著康希、其前代理陳一平和高級成員周英漢,林嶺恆和黃玉音和陳紹雲只需繼續服刑七個月到三年半,較原判廿一個月到八年大幅削減。四十一歲的前財務經理陳紹雲(Sharon Tan)剛完成了七個月的刑期,現已回復自由之身。五十七歲的前任基金經理周英漢則將於二月廿二日開始服刑,為期三年四個月。
六人被指控挪用教會五千萬新元,祕密為康希的妻子歌手何耀珊提供資金,發展其音樂事業,並於二○一五年被裁定有罪,刑期由八年減至三年半。其後,六人提出上訴,並於去年四月在未達成一致的裁決下,高等法院推翻上述判刑,判定六人只違反了最輕類別的刑事違反信託罪,而其刑罰上限只為七年有期徒刑。
(取材Channel NewsAsia)
(The Straits Times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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