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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埔族群拒做次等原住民
(2017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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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提供者: 教會公報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邱國榮採訪報導】
去年8月1日總統蔡英文向原住民族道歉,承諾「讓沒有被承認的平埔族群,在身分上、在權利上,都不再受到忽略和歧視」,並且責成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進行相關法規的修正。平埔族群正名受到總統肯定與重視,要求行政推動。然而,原民會草擬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卻出現「關於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此消息一出,平埔族群隨即表示不能接受專法,認為專法意味歧視,平埔族淪為次等原住民。

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包括訂定第2條第3項「關於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為此,平埔族主張平埔族群應納入「平地原住民」,不需以法律蓄意區隔,否則違反人權。同時對蔡英文道歉時的承諾感到疑惑,甚至不滿指出,這是以轉型正義之名行壓迫之實,迫害原住民族群基本人權,諷刺執政黨及原民會應該是不認識台灣歷史。

今年1月20日,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通過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中,明確指出不應沿用日本殖民時期對於原住民的分類框架,委員會在結論性報告裡用了「壓迫」的字眼。平埔族強調,將原住民分為山原、平原及平埔,不但與現今各原住民族群分布的現況不符,連帶嚴重影響原住民族各族群和諧與未來發展。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應依據原住民族本身的分類方式,讓原住民族能以完整身分代表自己民族參與社會活動。

平埔族群拒絕成為次等原住民,抗議原民會利用專法切割平埔族群的族群權利,違背了蔡英文總統於去年向原民族道歉時提出「尊重平埔族群自我認同權,歸還民族身分及完整民族權利」的政策主張。平埔族表示,既然已經有原住民族相關法律,就不應該再另定專法來區隔平埔族群。

西美中會傳道師、原住民族運動與研究的工作者Isak Afo,從原住民族的正名運動來看民族認同,過去至今打破「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劃分的目標並沒有改變,沒有平原及山原,只有一個名稱,就是原住民族,但若是現在再加上平埔族原住民族,這樣就跟原運一向的主張有所違背,另立平埔原民的專法好像就此正當化了平原跟山原的劃分,「我覺得這是民主權利的倒退,非常不宜,應該讓平埔族就是原住民族,不要再劃分有第三類原民。」他說,原民會其實只要在相關規定裡做修正即可使平埔族正名、恢復原民身分,不需再立專法。

Isak Afo也提及,平原與山原被入憲法裡,在憲法增修條文裡區分了平原與山原,不過原運始終如一,不想被如此區分,但他無奈指出,現在的政治體制及立法院生態,要動到修憲談何容易,要打破平原及山原的劃分,幾乎是不可能的。  
本文 (及相關圖片) 由台灣教會公報新聞網授權提供。您可以在此加入教會公報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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