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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者的福音 香港社企「要有光」連結善心房東與租戶 達三贏的行善事工

(2016年08月14日)
推薦本篇新聞 : 31
本新聞提供者: 基督教今日報 【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要有光」是從事房仲業務的社企,其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是基督徒,一方面為低收入戶找尋可負擔租金、又有一定品質的房子;另一方面,讓有意行善的房東,能以低價租出房子,一切租務由「要有光」負責,這些房子被稱為「光房」。

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香港人卻為500呎(15平方米)賣命,不過,草根民眾即使不吃不喝不購物,仰賴微薄的月薪仍無法支付頭期款。住屋問題困擾大部份香港人,別說買房子,草根民眾可能連租房子也有困難;不只是因太高比例的工資用於租金,生活其他開銷唯有減低,亦為節省租金,而居於偏遠或危險處處的房子。

美國夢是住大屋駕駛名車,而入門版的香港夢,則是有正常的住所。社企「要有光」的目標,就是讓指定族群能以可負擔的價格,租到有一定品質的房子。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

不以賺錢無主要考量 租房需獲社工轉介

坊間一般的租務,房東的考量最主要是租金,簡單來說就是價高者得,但「光房」並非以賺錢為考量。

其雖價廉物美,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申請,而是需得到社工的轉介,以確保資源有效善用。租金方面,會以街坊的負擔能力,作為考慮因素之一。品質方面,則重視安全、衛生及主要設施齊備;每人面積不少於7平方米,租期最多可達3年。

「光房」的設計不是給租客住一輩子,而是協助他們有一個空間,無論是就學或打拚事業,都專心發展;期待他們3年後自力更生,就搬到其他地方住。

社企房東房客達三贏  

此連結平台,一方面能給予租客享受價廉物美房子,另一方面,房東也能「無負擔」的行善。

因「光房」的彈性大得多,房東只是把房子在一段指定的年期中,以低於市價租的價格給「要有光」社企,而各項租務都由「要有光」負責,如此可免去房東各樣繁瑣事務。當指定年期後,房東可選擇續租或回收房子。

「要有光」除了有「光房」,還有「光屋」,首個項目位於新界深井,是一幢超過50年樓齡的前紗廠宿舍大樓,經活化修繕,目前有逾40個單位,租給有住屋困難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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